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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方法论的问题与哲学怀疑论

发布时间:2022-04-15 10:25:20 发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文方

对多数哲学问题,我们看到的情况往往是:哲学家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些哲学争论甚至长达两千多年之久。尽管论证上不断推陈出新,但其论证很难说具有击倒性(knock-down)。那么,哲学讨论是否真的能够带来关于这些问题的知识?如果不能,为什么?对这些问题,当代哲学怀疑论者,如科恩布利斯(Hilary Kornblith)、威廉·莱肯(W. Lycan)和毕比(Helen Beebee)主张:哲学的讨论和研究并不能带来任何实质性的知识;更精确地说,哲学家社群整体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其所提出的实质性哲学主张是否为真。

毕比认为哲学怀疑论有两个主要依据:方法论的讨战和异议的挑战。前者指哲学家们使用的方法论并非“真理导向”的方法论,因而缺乏充分理由去宣称可以藉之获致真理。异议的挑战指不论一个哲学家对某一哲学问题的主张为何,他总可以发现与自身立场不兼容的观点,而这些观点的提出者同他一样理性且有足够见识,这使得整个哲学家社群无权宣称任何一个哲学看法是正确的。学过哲学的人对异议挑战的现象应该不陌生,但为何说哲学的方法论并非真理导向呢?毕比认为,这是因为该方法论中的两个核心部分——哲学证据及理论优点极大化(又称“最佳解释推论”(IBE,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或“溯因法”(abductive method))——皆非真理导向。在证据问题上,毕比举了多个例子说明我们对于多数哲学问题的直觉是彼此冲突的;她认为这些冲突的直觉源自彼此抵触的理论预设,这进而使得哲学家缺乏有效的方法去决断它们中的何者正确。在IBE问题上,毕比指出:科学家有归纳证据去相信IBE可以导致科学真理,但哲学家则缺乏归纳证据去相信IBE可以导致哲学真理;即便我们同意IBE推论中的个别项目是真理导向的,哲学家们仍然缺乏有关它们各自重要性或权重的共识,因而难以决断哪个理论才是“总体来说”最佳的理论。

毕比的说法相当简略,为了更清楚地理解她所谓的方法论挑战和我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们必须先要知道:该方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多个相互竞争的理论中筛选出最好的理论。为达此目的,哲学家们通常使用以下多个标准作为筛选的依据:(1)解释广度:能被该理论解释的资料(data;即一般所谓“直觉”)有多少?(2)被解释项强度:能被该理论解释的数据本身有多么可靠或重要?(3)逻辑一致性:该理论是否在逻辑上不矛盾?(4)非特设性:该理论是否是为了解决某问题才特别提出的想法?(5)融贯性:该理论是否与其他已被接受的理论相融贯?(6)本体论简单性:该理论是否假设了较少种类的事物?(7)解释简单性:该理论是否使用了较少的基本概念,或使用较为精简的方式去解释数据?(8)保守性:该理论是否在逻辑上蕴涵我们许多既有看法为假,并因而要求我们大幅修改既有看法?(9)清晰与精确性:该理论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清晰,内容是否精确?(10)解决问题的能力:该理论能否解决它所瞄准的问题?解决的方式是压制式的(overriding)或抽根式的(undercutting)?(11)成果丰富性:除了它所瞄准的问题外,该理论是否还有别的应用性?

如果我们可以使用一个数xi去表示每项标准的重要性或权重,且使用另一个数字yi去表示一个理论在某项标准上的得分,那么我们就可以计算出每个相互竞争的哲学理论在IBE评估上的总分(如果理论T在各项的得分分别为y1, y2, …y11,那么该理论的总分就会是(y1×x1)+(y2×x2)+...+(y11×x11)),并由此挑出一个得分最高的“最佳理论”。有些哲学家乐观地认为这样的客观评分是可能的。而毕比则对此表示质疑:一是我们的哲学直觉经常彼此冲突,而冲突中的直觉何者正确的争议,在哲学家间缺乏不预设理论的解决方式;二是IBE中各标准的权重为何以及各种理论在各项标准上的得分应如何决定,在哲学家间也常有争议。基于这些争议无法获得令人满意的解决,毕比认为IBE并非真理导向的方法论,不会带给我们任何哲学知识。

我个人十分同情毕比的看法,也和她一样对哲学抱持怀疑论立场。但我认为她显然低估了当代哲学方法论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也无法解释一些常见现象。如果我们再仔细看一遍IBE中的各项标准,就会发现其中有些问题显然被毕比忽略了。首先,有的标准本身是含混的,如“非特色性”“强度”和“压制式”,这使得哲学家们对其进行评分极为困难,甚至存在任意性。其次,有的标准存在争议性,如逻辑一致性。相信有些矛盾句为真的双面真理论者便倾向于认为该标准并不具有重要性。最后,有的标准,如融贯性,诉诸了其他同样需要IBE评估的理论,因而应用该标准时将有导致循环或无穷后退的可能。除此之外,我认为IBE方法论还有以下两个极为严重的问题,足以瘫痪该方法论本身:正确的逻辑问题以及直觉的稳定性与可靠性问题。

第一,正确的逻辑问题。IBE中的多项评估标准,如保守性、解释广度和融贯性,都与“逻辑后承”关系或逻辑本身有关:为了看出一个理论T是否抵触某些既有看法,得先从T逻辑地推出一些与该看法有关的后承;为了说明T的确可以解释某直觉I,需要证明T逻辑上蕴涵I或至少高度支持I;为了说明两个理论彼此是融贯的,得证明它们在逻辑上不会共同推出矛盾。由于我们的哲学理论是以日常语言表述的,因而在应用逻辑方法推出哲学理论的后承时,我们需要使用“对日常语言来说正确的逻辑”。问题是:该逻辑是什么样的逻辑呢?这个问题是当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不幸的是,当代哲学家们对此问题所给出的答案不止一个。有些哲学家认为日常语言的逻辑是弗雷格在19世纪末所提出的经典逻辑,有些哲学家则认为,该逻辑是某种非经典的弗协调逻辑或三值逻辑。关键的地方在于,不同的逻辑对两个语句之间是否有逻辑后承关系可能有不同的判断。例如,经典逻辑认为一个语句的双重否定逻辑上蕴涵该语句,但直觉逻辑则认为该蕴涵关系并非普遍成立;经典逻辑认为一个矛盾句逻辑上蕴涵任何语句,但弗协调逻辑则认为该蕴涵关系并非一定成立。这种不同会影响我们对一个理论在某IBE项目下得分多寡的判断。因而,为了使用IBE评估哲学理论,我们必须先决定对日常语言来说哪个逻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这个问题本身仍是一个哲学问题并且存在不同答案。我们要如何决定哪个答案才是正确的呢?如果我们再度使用IBE方法,显然会面临循环性的问题;但我们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决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吗?我认为这个问题是IBE中一个无解的问题。

第二,直觉的稳定性与可靠性问题。如果正确的逻辑问题在IBE方法论上无解,我们在IBE中唯一能要求的便只剩下我们对各种哲学问题的直觉判断了。毕比认为这些直觉不但经常冲突,而且还各自预设了不同的哲学理论。但是,毕比的看法不仅无法解释哲学家为何有时(或经常)会改变立场,而且还忽略了一个事实:哲学家们经常同意其对手不同于己的直觉“其来有自”(有一定的根源),且非单纯源于预设的理论,因而觉得其对手的直觉需要某种合理的解释。此外,毕比的看法也不容易解释为何我们有归纳证据去相信IBE可以导致科学真理,但缺乏归纳证据去相信IBE可以导致哲学真理。我相信,对上述三个现象的合理解释都根源于哲学直觉的不稳定性与不可靠性。由于IBE方法论对哲学直觉的依赖性强,而后者相对于科学数据既不稳定亦不可靠,因而IBE在哲学上无法像科学一样导向真理;由于哲学直觉的不稳定性与不可靠性,故哲学家经常得承认其对手的直觉其来有自,因而需要某种合理解释;而哲学家之所以可以轻易改变哲学立场,那是因为他们通常清楚地意识到哲学直觉的不稳定性与不可靠性。甚至,由于其不稳定性与不可靠性,哲学直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被操弄的”。所谓“操弄直觉”,我指的是哲学家将自身或对手原本认为正确的直觉解释成“其来有自,但严格说来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当代哲学家早已熟悉不止一种“操弄直觉”的技术,这更使得任何哲学直觉都不具有确定性。例如,哲学家原本(或其对手)认为是正确的直觉可以透过“解释掉”(explain away)的方法而显得“虽然其来有自,但其实不正确”;而原本认为互相冲突的直觉可以通过诉诸语境(context)的手法而显得没有真正的冲突。此处所谓“解释掉”的手法有很多种,如虚无论者常以“改写”方式去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很自然(但错误)地认为组合物在现实中是存在的”;格赖斯(H. P.Grice)诉诸“会话蕴涵”去解释“为什么我们会很自然(但错误)地认为某些古典逻辑上有效的推论是无效的”。

我认为,上述这两个因素才是真正使得我们不可能使用IBE去对任何哲学理论作出无争议评估的重要原因。由于当代哲学实际使用的方法就只是IBE,因而对于多数哲学问题来说,该方法根本不可能对哲学问题提供真正的解决与知识。


(作者王文方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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