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会学者合影(主办方供图)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清俐 通讯员 张跃)10月14日,由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承办的“新时代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来自法学研究和法治实务部门的60多位专家学者与会,共同探讨新时代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刘松山主持,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会会长肖金明致辞。
肖金明在致辞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完善,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新征程上,推进人大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加强国家根本领导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关系,适应人大“四个机关”新定位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山东大学公法学学科有良好基础和深厚积淀,近些年聚焦人大制度深化学术学科建设和发展,努力建设人大制度研究全国高地,包括高标准建设人大制度文献资料中心。明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70周年,山东大学计划举办系列学术活动,出版人大制度系列学术著作。
在主旨演讲环节,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主要提出四点思考。第一,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制度的基础与核心,而人大代表是人大的主体,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影响着人大制度的运行和发展。因此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第二,明确什么是人大代表工作能力。代表工作主要是围绕着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些计划安排,要提高这方面的工作水平和质量。第三,列举包括代表选举工作、代表审议工作等15项需要进一步提升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的内容,要从统筹谋划能力、组织实施能力以及服务保障能力三个方面着力加强。第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首先应当是要按照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在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中切实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其次要注意求真务实,坚持正确导向,切实推动人大代表工作提质增效。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首先从人大“四个机关”的职能定位入手,阐述了如何通过提升代表制度的空间,来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并从多方面对人大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提出反思,拓宽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实践空间和理论研究空间。他认为工作能力与制度本身密切相关,因此应当通过人大制度的优化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最后,他以监察体制改革为例指出,关于代表履职能力的问题还有很多深层次空间值得思考,应当在实践中总结找到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孔庆鹏根据晋城市七届人大泽州第三代表小组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对基层人大代表的工作提出六点建议。第一是代表小组活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第二是代表小组活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第三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必须处理好代表小组活动室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关系,从制度层面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通过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方式和方法,让代表小组活动阵地活起来;第四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必须选好代表小组长,发挥“头雁”效应;第五是处理好人大代表履职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把履职情况作为连任和留任的主要依据,实现愿履职、会履职、能履职;第六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必须注重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以及建议、意见等成果的落实和办理。
《人大研究》杂志社主编谢蒲定围绕选举和代表制度的完善与人大制度建设的关系,提出了四个论点。第一,人大制度永葆活力和经久不衰创新发展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第二个,完善人大制度的关键点在于完善选举制度。应该从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与时俱进,推进选举制度完善,推动民众积极参与民主选举。第三,从现阶段来看,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对于人大制度建设有基础性的作用。第四,人大常委会能便利有效地行使职权、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更具有现实的意义。为此,要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接受代表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弘弘立足实践,对全国各地区37部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和不同地区的实践探索进行比较分析,认为在履职考核的制度样态方面,考核的规范形式和考核的适用方式存在不同的类型划分,且不同地区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方式同样存在差异化现象。胡弘弘认为,影响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化效果的因素主要包含代表履职考核涉及多维度要素、代表履职考核绩效的影响因素、代表履职制度化建设自身存在多元理解三个方面。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上官丕亮结合自身经历对人大代表在履职实践中真正能够做什么进行了描述和剖析。他提出包括适当设立专职代表以充实区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通过制度化方式提高人大代表投票的客观性、将人大代表组成各领域的专业小组以开展专门化履职、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每年接待选民、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的最低次数并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考核等意见。
在专题研讨环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原主任席文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广辉、凤阳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原主任武春、济南市山大路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崔传顺、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教授黄兰松、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马世杰、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员赵连稳、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汪全胜、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莹、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严行健、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阮汨君分别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若干论述》《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建议》《从基层人大工作者的角度谈一谈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运行与成效》《关于代表法修改的几点思考》《关于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调研和思考》《“两会”机制彰显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优势》《地方人大领导体制的完善——基于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现象的分析》《人大制度运行与代表理论的新发展》《公众的职业代表观如何产生:基于行业性论坛文本的分析》《代表的理论源流及中国发展》为题,结合制度实践与法学理论展开探讨,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彬、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志明、临沂蒙阴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姜怀忠等法治实务工作者与法学研究者共同就相关议题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刘海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魏兴荣,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熊文钊、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教授钟丽娟,分别主持专题研讨环节。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汪全胜主持会议闭幕式。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在总结中认为,本次研讨会聚焦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展开深入探讨,选题新颖、精准。与会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能够体现国内当前的研究前沿。不仅有专家学者对于人大代表的产生与管理机制等选题的具体探讨,也有基层一线实务专家所提出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创新;不仅充分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为专家学者们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制度素材。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冯威总结会议认为,本次会议恰逢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两周年,我们以深入研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尤其是聚焦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方式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化对人大制度的认识,有特别的意义。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制度效能的关键。本次会议抓住了人大工作的“牛鼻子”,是对老问题的新思考,冷问题的热讨论。会议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交流对话,释放出了更大的会议效应。会议研讨围绕“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主题,从基本范畴、基础理论、制度完善和实践探索等四个方面展开,既总结了该领域取得的经验成就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国特色,也反映出强烈的问题意识;既形成了高度的共识,也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从而将议题引向深入。
肖金明在闭幕致辞中感谢与会专家学者的辛苦付出和学术贡献,希望会议做好后续工作,放大理论研讨成果的学术和社会效应,包括创见性地转化为智库成果,推进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尤其是适应代表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要求,在科学阐释代表法治哲理和伦理、政理和法理的基础上助推代表法的修改工作,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