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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家谈个税起征点: 征收要考虑生活成本

发布时间:2010-03-04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昨天,谈到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两会上关于“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时,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财政税收教研室主任李齐云教授谈了个人意见,“像个税免征额(通俗上所说的起征点)的提高,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方面。还有很重要的方面,像个税征收能否科学、合理地反映出个人生计费用的扣除额,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的科学标准。”

能刺激消费也影响财政

  昨天,李齐云教授谈到李书福关于建议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时说,“这是个税改革的方向,究竟要提高多少,应该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当前的财政状况、社会消费水平等调查才能确定。个税免征额提高,首先意味着普通老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口袋里的钱会多起来,这会刺激社会消费。不过,也要考虑到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根据个人实际定税额
 
  李齐云教授非常关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科学性,“举个例子,像两个人如果同样有3000元的工资,养活一个人与养活三个人的日常支出肯定不一样,但目前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一样的,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各自的家庭生活。因此,个税的征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科学合理地反映出个人的生计费用扣除额。”
 
  个税级数太多、级距太大
 
  李齐云教授还谈到目前的个税征缴“级数太多、级距太大、累进太快”,“个税征收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举个简单例子,可能有人觉得这月发到手的工资应该比上月发得多,但扣掉个税后反而少了,这就是由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正好跨级,税率发生变化所致。这种情况对于中低收入者影响更大。对于高收入者,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至4万之间,都是一个税率,这样就造成了高收入阶层缴税相对较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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