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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牺牲 农妇奔波7年讨名分屡受挫

发布时间:2012-07-03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见义勇为牺牲7年“讨名分”处处卡壳
       行政机关办事效率谁来监督  

        6月14日一大早,现在河北高碑店打工的阳谷籍妇女刘士梅再次来到聊城市民政局。问询的结果和以往一样,她执著地为见义勇为牺牲7年的儿子讨个“名分”,得到的答复总是“不符合规定”。历经7年的艰辛,这位朴素的农家妇女不禁要问:行政机关办事效率谁来监督?
       2005年10月17日20时40分许,两名歹徒闯入阳谷县三中持刀抢劫学生,刘士梅读高二的儿子赵卓和歹徒进行殊死搏斗,受伤不治身亡。今年50岁的阳谷县安镇刘庙村村民刘士梅认为应该给孩子一个交代,7年来四处给儿子“讨名分”。她的申请在各个部门间转来转去,6年始终没有结果。2011年5月,刘士梅将阳谷县政府告上法庭,终于在当年8月25日收到了县政府颁发的授予赵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荣誉证书。有了这个荣誉称号,刘士梅想为孩子申报烈士,这个申请又在阳谷县民政局“卡壳”40多天。当年10月9日,本报记者经采访报道了此事。第二天,阳谷县民政局就将申报材料报给了聊城市民政局。
        8个多月又过去了,此事进展如何呢?6月13日下午4点,记者陪同刘士梅来到聊城市民政局,没有见到优抚科主管此事的宁晓鹏和分管局长。6月14日一大早,我们见到了宁晓鹏。他解释说,经审查,阳谷县的申报材料和聊城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杀害赵卓的被告人的判决书中所叙述的事情经过不一致,因此无法向上级申报。
        刘士梅问:“既然几份材料有矛盾,现在犯罪分子正服刑,当时的见证人都好找,你们不能查明事实吗?”宁晓鹏说:“我们只负责审查申报材料,无法去调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材料得你们当事人提供。”“既然几份材料中所述事实不一致,你们不能对全部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作出一个综合的判断结论吗?怎么能因材料中的叙述不一致就不受理呢?”刘士梅又问。宁晓鹏说:“公安机关、县政府的材料我们不能采信,我们只采信法院的判决书。”
无奈之下,刘士梅找到了该局分管优抚工作的副局长。这位副局长表示,根据规定,市民政局只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无法自行去查明事实。
        每见到一个人,刘士梅都会拿出她从现居住地河北高碑店来阳谷、聊城询问此事的车票。记者数了数,今年以来她来过7次,各种车票共67张,近3000元。刘士梅说,上次阳谷县民政局将申报材料报给聊城市民政局后,8个月了没人通知她是什么结果。打电话询问吧,不是没人接就是被告知在开会,自己只好不停地来回奔波。
        截至目前,她已经为此奔波了7年。刘士梅十分困惑地问记者:“无论能不能给孩子申报为烈士,总得及时给我一个实质性的说法吧?动辄几个月不给任何答复算怎么回事?以前也总是告诉我不符合规定,结果起诉阳谷县政府,政府给了个荣誉称号;媒体报道此事后,阳谷县民政局就把申报材料往上报了。难道就没有人监督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吗?”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关于行政程序法立法的呼声很高,今年也出台了草稿,但一直没有正式出台法律。因此,多年来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比较弱的,行政机关该按照何种程序、何种方式和时限答复老百姓,缺乏法律的硬性规定。她建议说,一方面要尽快立法,让老百姓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一颗为民服务的心,积极履行职责,为老百姓服务。(记者 吴允波)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2/07-03/4005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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