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捐款捐物总计332亿元人民币,合人均 25元人民币,不到4美元,而同期有的国家人均捐款超过1000美元,相差数百倍。面对信任危机,如何激发民间的慈善热情?中国慈善事业又该何去何从?
首先,有关部门专心当好“裁判员”。中国民间公益领域存在两种生长力量,一是自上而下的组织,公募基金会、慈善会属于这种力量;二是自下而上、扎根民间的草根组织。第一种力量有行政力量的支持,有很强的资源动员能力,吸纳了绝大部分民间捐赠,这就有意无意地强化了对慈善资源的吸取,民间慈善捐款成了弥补不足的预算外资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理事长胡政认为,宜将政府信用和慈善组织的信用分开,让有关部门切实扮演好 “裁判员”角色,落实对慈善组织的监管责任。
其次,提升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化、职业化运作水平。在各个国家,基金会是慈善资金的提供者,大量专业性的公益服务组织是消化这些资金的终端,从而实现“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表示,一方面,要保证慈善基金流向的公开、透明,自觉公开账务,成为“玻璃口袋”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NGO组织要提升组织的职业化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基金会(慈善会)放心地提供资源,进行平等合作,同时要学习与政府对话、合作,获取政府的信任与资源支持,最后,成立全国性慈善行业服务机构,为公益慈善行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公益行业规范与可持续发展。
再次,强化落实信息公开力度,打造统一便捷的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国整个公益领域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公共信息披露平台,众多基金会在信息处理上缺少人力物力投入,并且信息披露的效果难以评估,也缺乏信息披露的动力。山东大学哲学和社会发展学院的研究员高功敬等专家建议,打破分散而不规范的网络公示制度,通过 “强制年检”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从而使所有登记在册的慈善组织的信息汇总到一个信息网络平台中,并定期公布资金物质来源与流向,公布项目评估报告,建立起高度透明与方便快捷的公众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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