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营企业已经度过了前期原始积累阶段,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民营企业面临着二次创业、扩大规模、谋求做大做长寿的战略调整。因此,从政府宏观政策到企业微观发展的角度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将关系着济南市民营企业能否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日前举办的2014济南政协论坛上,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杨蕙馨在发言中如是道。
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会上,杨蕙馨在建议中表示,济南市民营企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这就需要宏观和微观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宏观角度,政府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引导与服务,力争做服务型政府。同时,政府应该尽力给民营企业创造法律允许的优惠政策,为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集群的发展和壮大。
从微观角度,民营企业必须认清当前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从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入手,认真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完善企业制度、加强现代企业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创新企业组织,将企业做大做强做长寿。
“惧私”心理制约济南民营经济发展
济南市政协委员,市总商会副会长,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志银代表市工商联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制约济南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既有思想观念不够解放、不同程度的“惧私”心理、重国企轻民企等主观原因,也有行政审批多、市场准入门槛高等问题,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政府服务和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等客观因素。
对此,梁志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强化工作措施,激发民营企业干事创业活力。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扶持本土企业,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寻求突破。二是破解发展瓶颈,实现市场主体公平发展。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民营企业用地难,行业准入门槛高等主要问题。三是优化政策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政府部门应强化政策环境,完善法制环境,优化政府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鼓励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落实税收政策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潘明星看来,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过头税”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
“税收任务治税存在负面影响,要完成税收任务,过头税在所难免。这既增加了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也对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此外,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要落实到企业,需要一系列操作性的税收征管服务,这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工作中,都需要加大落实力度。”潘明星说。
潘明星表示,各级党委政府,财税部门要切实把握“放水养鱼”与“竭泽而渔”的辩证关系。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逐步取消税收任务,同时搞好预算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对落实税收政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好“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要提高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研究税法吃透税收政策精神,提高维权能力。经常对税务部门提出改进税收征管服务建议,征纳双方共同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信用等级,维护企业税收权益。
激活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
山东省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山东英才学院院长、教授夏季亭认为,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涉及金融市场结构的调整,金融工具的丰富,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以及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症结应在金融市场。济南金融市场困扰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金融体系建设不完善和金融市场管理不规范导致了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夏季亭建议称,要突破融资难题,做大做强济南市民营经济,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是根本途径。政府要注重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对于有效的金融产品和市场要及时推广。同时加快银行管理(信用)体制改革,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金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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