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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今开庭,将微博直播

发布时间:2015-04-20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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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茜)今日上午9点,国内“专车第一案”将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的判决让关注专车的各方都很期待。不过作为普通市民来说,专车第一案能否胜诉,并不是大家最关心的。市民最关心的是,不管是专车,还是出租车,谁最能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谁就应该得到认可和保护。

  今年1月6日,济南客管中心组织打击非法营运行动。会议后的第一天,也就是1月7日,专车司机陈超“中枪”。在送两名乘客到济南西站后,遇到稽查人员询问是否利用专车软件进行营运,因乘客承认是专车,陈超收到车辆暂扣单,车子被稽查人员开走。最终,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由于对行政处罚不服,陈超决定和济南客管中心对簿公堂,要求撤销济南客管中心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做出立案决定后,这起官司成为国内“专车第一案”。官司还未开庭,就已备受关注。

  专家说法

  无论专车还是出租车 谁能提供优质服务就应得到保护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何翠凤对该案谈了自己的看法,“从法律层面看,出租车的运营在济南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必须有出租车运营资格,才能在济南拉客收费。但陈超没有运营资格,却进行了运营行为,这就属于非法运营。”何翠凤认为,济南客管中心是执法有据,认定陈超是“黑车”没有问题,“不管是不是挂靠汽车租赁公司,不管你是专职还是兼职,是不是‘黑车’和这些没有关系,只与你是否拉客运营有关。”何翠凤也对案件的结果做了预测,“严格的从法律来讲,专车司机应该会败诉。”

  山东大学法学博士马一了解此案后,则提出一个疑问,“客管中心对专车司机做出的2万元处罚流向了何处?用在了何处?这些无从所知。”同时,他告诉记者,“在国外,司机顺路捎你一段,你为此付出费用,这并不属于非法运营。并且,如果是在有正经工作的情况下,因为顺路,他人给点经济补偿,这也是应该的。”

  学术界对该案的前景预测各不相同,不过对于乘客来说,想法更简单一些。从市民的角度来讲,何翠凤表示,专车的存在是合理的,“专车方便了市民,它出现并且有市场,证明了市民的需求。”对于市民来说,专车司机胜诉或败诉,其实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专车还是出租车,谁能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记者 王茜

  济南客管中心执法有据,但量裁过重

  4月12日,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专车第一案”暨专车发展法律研讨会上,多位法学专家认为,济南客管中心对涉事私家车运营者执法有据,但量裁过重,专车作为新兴事物,应得到创新保护,法律具有滞后性,应适应社会发展进行变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从专车发展的角度来说,应该是观念的变革推动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因为很多法律,很多旧有的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个时候就要及时地对法律进行修改,对制度进行变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也表示:“我觉得我们下一步要研究的是,像这种专车的兴起,到底是不是在立法上进行相应的修理,以给它一定的空间。” 据《新京报》

  声音

  有专车司机表示:这官司输了,我可能就不干了

  昨日,有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参与旁听的市民中,多位的哥和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预约了席位,“这件事在业内很受关注,的哥、专车司机、出租车公司的人都会参与旁听。”

  “刚开始跑专车的时候,刨去油费,一开始一个月也能有1万6的收入,后来补助上来了,补助多的时候一个月到手2万3呢。”回忆起这段经历,专车司机武先生自己都不自觉的笑出来,“但专车司机能赚大钱的故事被广为流传之后,越来越多的司机都开始跑专车了。日子就明显不好过了,特别是在司机端补贴政策愈发缩水之后。”他说,如果这次陈超败诉,他担心客管中心会加大处罚力度,“要是被扣了车得不偿失,这个官司输了我可能就不干了。”

  济南大正出租公司的哥李松(化名)告诉记者,虽然专车的出现使他们的收入暂时减少,但也是因为专车的冲击,出租公司对他们的态度明显改善了不少。他说,现在出租公司都不太好招司机,因此退还“茶水费”一般都是按月抵扣“份子钱”,想要以此拴住驾驶员。“我知道的就有好几个的哥预约了席位,现在出租车越来越不好干,不少的哥想转行,这次也都是持观望态度想看看。” 记者 张舒

http://60.216.0.164:99/html/2015-04/15/content_1558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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