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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鹏: 食物不只用于果腹 还应体现伦理

发布时间:2013-06-25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的出现,已经不是新事。这一次也同样在动物保护人士的抗议下,被舆论关注。

  通过在山东与吉林所做的调查,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郭鹏发现,狗肉消费的激增是刺激盗抢狗社会犯罪直线上升的直接原因。

  由于目前市场上用于肉食的狗大部分系从各地乡村盗抢而来,经由非法收购点集中收购后运往一些主要的狗肉消费和加工地区,其中各地的狗肉节也成为变相销赃的重要目标。

  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应法律将正当消费与非正当来源的狗肉制品严格区分开来之前,郭鹏建议,在呼吁地方政府与消费大众适当减少狗肉消费的同时,更不要以各种意在鼓励和刺激狗肉消费的手段来激化这一社会问题。

  盗贩杀狗现象严峻

  第一财经日报(下称:日报):对于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你是如何看待动物保护与地方风俗之间的冲突,以及与之长期产生的拉锯战?

  郭鹏:其实,这种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狗肉节”既不是地方风俗,也不是习惯,它完全是新发明的“传统节日”。

  其背后所隐藏的是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网的问题,是虐待和虐杀动物问题,是来源不明的狗被大量贩卖并被食用的问题,是大量看家狗被盗并进入肉用市场的问题。长期的拉锯战也不是动保力量与普通民众的正当需求之间的冲突,而是动保力量与不法分子与利益集团之间的较量和斗争。

  近年来,各地乡村看家犬被盗严重,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狗经由非法收狗点集中后流入肉用市场,这一现象愈演愈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网。

  这个产业网,大致可分为南、中、北三大线路,分别与广东、江苏和吉林这三大狗肉消费地区为终端,广西近几年由于举办狗肉节,也成为另一个重要的销赃终端。

http://business.sohu.com/20130623/n379606378.shtml

  玉林狗肉屠宰点的犬只来源并不限于玉林地区。许多狗都是自外地贩运而来,玉林已经成为了其他地方偷狗、毒狗等犯罪行为的销赃地。

  日报:盗贩杀狗现象及狗肉黑色产业网,目前是否有减少趋势?

  郭鹏:在调查之后,我的跟进主要是与各级地方政府和警察方面取得联系,督促他们对这一巨大规模的社会犯罪问题提高警觉。以目前的情况看,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盗贩杀狗有减少的迹象,反而是警方接到的盗狗伤人和杀人案在上升,这意味着事态变得更加严峻。

  有记载的并不等于就是传统

  日报:对于部分人认为,吃狗肉就是一种民间饮食习惯,它不违法,和道德也扯不上关系。您是怎么看待的?这算是舌尖上的罪过吗? 如果,保护动物的舆论胜利,又该如何保护食肉者的权利呢?

  郭鹏:有记载的并不等于就是传统,对于几千年农业文明传统之下的中国人而言,肉用动物既不可能被大量养殖,也不可能被大量消费,肉食很难讲是一种“习惯”。即使真的是习惯,如果明显与社会犯罪有关联,那也要依法处置。

  但凡对于养殖业和市场有所了解的人都明白,狗作为肉食动物,其饲养成本远远高于其他素食动物,不仅表现在食物上而且表现在养殖空间上,因为狗之间的相互伤害会是致命的,这意味着不可能以高密度养殖来降低成本。

  当前狗肉泛滥,狗肉价格大大低于猪、羊和牛肉,几乎所有以“肉狗”养殖为名的企业根本无法与市场上大量来源不明的犬只的低廉价格相竞争,只能转而成为非法收购这些被盗犬只的机构。

  这些狗的来源是不正当的,从源头上以偷盗所得来的动物为基础的,无本取利,所以在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这个产业链在其每个环节上都利润丰厚,加之乡村人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鲜有因为丢狗而报案的,所以这一社会犯罪问题一直没能警察与政府的注意,使这一黑色产业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迅猛发展起来,以产业化的规模在运作。

  中国的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食用猫狗肉,但是中国有也没有肉用猫狗的检疫标准,这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由于狗不能像素食动物一样大量人工养殖,过度食用必然导致盗看家犬成风,唐朝正是因此而禁止食用狗肉。

  法律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不能自身相互冲突的,特别是在面对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时,出台新的法律往往就是要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比如,吃狗肉不违法是有条件的,吃被盗来的狗,尽管消费者可能是不知情的,但实际上还是成为销赃的一部分。

  日报:如何看待,一直存在的毒杀偷盗猫狗等小动物,然后形成假的牛羊肉,该如何杜绝?

  郭鹏:一个以盗抢猫狗为基础的黑色产业在二十多年度里在中国横行无阻并形成气候,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乡村人的自我保卫意识不够,如丢猫狗不报案;二是政府方面工作力度不够,如猫狗肉消费市场缺乏监管。

  对此,需要多种措施并用。比如在丢猫狗的社区和乡村组织群护和自卫是相当重要的,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及时报案并协助有效防止以猫狗为目标的盗窃犯罪;公安、传染病预防和动物检疫部门联合执法,取消收购猫狗的黑窝点,注销那些以“肉用狗养殖”为名实际上却充当销赃中介的养殖场的合法资格,以及对开虚假检疫证明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等;在公路上,对于长途运输猫狗的车辆严格把关,按照家业部新的文件严历追查这些动物的来源,鉴于目前情况,可以考虑暂时禁止跨省的猫狗运输。

  动物保护是保护动物不被虐待

  日报:有学者提出,毒杀偷盗、食品安全等现实问题,更契合大多数人的认识。这是不是以后争取动物保护的一个方向呢?

  郭鹏:尽管许多人对于动物保护的动机和理念还很陌生,要让人们接受这些理念就首先要了解他们的兴趣点和所关注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动物保护就是迎合大众的口味。

  动物保护不是为了保护动物者的利益而保护动物,而是保护需要被保护的动物,即当他们明显处于人类不当行为的威胁甚至是人类的直接虐待时,采取有效的行为来进行干预。

  动物保护分许多层面,实事求是是相当重要的,也是公众达成共识的关键。比如,有些动物保护问题涉及到大规模社会犯罪问题的,如当前的猫狗肉黑色产业链问题,当然要以社会犯罪问题本身来提醒政府和公众;不涉及社会犯罪的动物保护问题,如果其中包含对于动物虐待行为的,我们要以人道的理念来劝导当事人,以相关的知识和措施来引导和督促他们加以改进;如果是可能对整个生态环境、社会和谐与人的健康产生影响的问题,我们就以这些内容来说服人们,争取他们的认同与支持。

  食物体现伦理

  日报:“非典”时,果子狸遭灾;“猪流感”很多猪遭到灭顶之灾。此次H7N9禽流感,也让家禽业背负无妄之灾。对人类将每次疫情暴发都迅速归责到动物身上,该如何看待?

  郭鹏:对于这些动物而言,被人类应对传染病的恐惧而扑杀与被人长期虐待后再虐杀以食用相比,它们的命运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作为人类,我们应该思考一个问题:人类是长着典型的素食动物牙齿的动物,在素食完全可以满足我们生存需要的时候,我们却因为过度食肉而给其他动物带来这样大的灾难,良心难道不会受到谴责吗?

  我们也要对自身的文明和传统进行思考:几千年的农耕文化,中国绝大部分民族是以素食为主的饮食传统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我们是不是因为工业化使集约养殖成为可能而丢弃自己尊重生命的观念,放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传统呢?

  饭桌上的食物,不只是用来果腹和满足欲望的,它们还体现着我们对其他动物以及环境的伦理态度。

  作者:邵海鹏 来源一财网

http://business.sohu.com/20130623/n379606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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