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
刚刚召开的山东农村会议上,提出到2014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庄(社区)将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正在开展的农房改造存在哪些问题呢?农民离开土地之后如何就业?带着这些疑问,凤凰网山东编辑记者专访了长江学者、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教授。
土地确权方便土地流转,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
凤凰网山东:2014年山东省1号文件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办证等工作。这里的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具体指哪些?
黄少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不仅仅是土地经营权的确权,还包括林地、房产、地产、森林等等方面的确权。
凤凰网山东: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流转与土地经营权确权制度下的土地流转有什么不一样?土地经营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黄少安:刚开始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农民承包的地不能随便转让,后来可以转让,但是很麻烦,需要集体讨论。这就造成农民不方便将土地进行流转,农村土地不能作为资本参与到生产中。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土地经营权确权,就是坚持土地公有制度不变,政府给农民颁发产权证书,用法律形式保障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农民根据需要,土地可以承包、转让、抵押、入股、继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土地可流动性、可转让性,可抵押性就能得到保证。农民手中最值钱的是土地和房屋,想进城的农民,可以把土地、房屋卖掉,获得一笔钱,用这笔钱作为资本在城中创业,或者在城里买房。
确权都有不同的历史背景,此次确权是在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到中期阶段的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需要规模化生产作为基础。长期看,土地确权的现实意义就是推动土地流转,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不种地、离开土地,使得少数农民可以种更多的地,实行农场化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
短期而言,仍然种地的众多农民可以用确权后的土地抵押贷款,解决农业经营的季节性资金不足问题。
凤凰网山东:针对农民“离开土地,如何在城市中立足”的担忧,您有何看法?
黄少安:在大的改革背景下,任何选择都有风险。农民进城,到城市就业、创业,这是一个惊险的跳跃,总有少数人创业很有可能失败。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布置一张“网”,有一个“兜底” 的功能,这个“网”就是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需要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跳跃失败的农民不至于摔到沟里去。
房地产的真正问题在于房价过高导致经济结构失调
凤凰网山东:既然谈到土地,就必然得谈土地之上的房产。一方面是大中城市中出现的“空城”“ 鬼城”,一方面是很大一部分人买不起房,这一问题您怎么看待?
黄少安:中国城镇化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进城,但大中城市容纳能有有限,通过这一过程完成的城镇化也就有限;二是农民就地城镇化,包括农房改造、宅基地整理、撤村并居等等。
中国房地产价格存在泡沫,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存在泡沫是一件坏事,但扎破泡沫是一件更坏的事情,全部群体的利益都会受损,我坚决反对扎破泡沫。经过二十多年的房改,城市居民置房率超90%,农村置房率差不多100%。绝大部分老百姓手中不只一套房子,有两套甚至更多。拥有房子的老百姓不希望房价下降。只有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买不起房,但是这在全世界来说都是很普遍的现象,在韩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也买不起房。而且中国年轻一代对房屋的需求超高、超前,不符合国家总体发展的水平,不符合自己收入水平。
房地产的真正问题在于房价太高会导致整个经济结构失调,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的依赖太高、房地产开房商绑架金融,导致系统风险加大。
农房改造必须进行,但不能一概而论
凤凰网山东: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前一段时间被曝光的“农民被迫上楼”就是其中之一。一方面,“农房改造”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另一方面,我们又应该在农房改造过程中特别注意哪些方面呢?
黄少安:农房改造既可以是城镇化具体形式,也是为了节约土地。农村宅基地占地浪费严重,有许多“空心村”。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乱盖房所造成的土地浪费远远超过城市扩张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所用土地。在这一点上,农民的破坏性非常大。
农房改造就是经过规划,在交通便利、条件适宜的地方选出一块土地让农民集中化居住。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土地,还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解决供电、供水、供暖问题,推动农村现代化。农村的现代化靠政府引导、外力推动是必须的,就地城市化将在较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农村的产业结构、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
当然这一过程中存在问题,目前来看存在的问题有:第一、乡镇、村干部操之过急;第二、规划不科学;第三就是农房改造之后没有把原来的宅基地恢复成耕地。
我考察了山东的威海、烟台、青岛、潍坊、济南、淄博、泰安、滨州、德州、聊城等地市,也考察了河北、北京、四川、湖南、广东、浙江等省市。绝大部分农民包括农村干部都认可农房改造,在改造之后农民的生活条件都得到改善了,有些媒体夸大了问题,说农民“被上楼”“怨声载道”“农民坐在马桶上不习惯”。对于这些,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我所见到的“钉子户”多数是在群众中口碑不太好的人物,多数群众认为其行为有一些过分。
当然,如果钉子户坚守自己的产权,无论什么价格都拒绝交易,这是其法定权利,应该予以尊重。应该坚持“三不”原则:不拆、不搬、不享受其他居民在新社区享有的生产和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权利。
当然农房改造不能一概而论,少数真正有文化底蕴的古村落,不仅不能拆,还要保护起来,国家还可以给一部分拨款予以支持。
必须先有集中居住,才能带来相关产业发展
凤凰网山东:农民既然“上楼”了,是不是应该该解决农民上楼之后的就业问题了?有些地方的农民虽然上楼了,但是产业没有发展,无法解决就业问题。
黄少安:“上楼”和“就业”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目前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必须先有农房改造和集中居住,才可能有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说服务业才有发展的可能。农民不住在一起,永远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集中居住之后,农民可能因为耕种不方便,通过转让土地而更愿意离开土地。
我们正在做一个问卷调查,就是农民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失去土地,从失地后到重新就业需要多长时间。土地流转会导致农民摩擦性失业,这个摩擦性失业到底有多大规模和多长时间,需要让政府多大的资金投入失业保障。
农房改造山东算是做得好的。山东省的总体状况是:鲁西南、鲁西北地区像德州、聊城啊起步稍早、积极性更高,问题暴露的也早,遭到的批评也多。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虽然稍晚展开,注意到中西部暴露出的问题,它们做得更好,而且发展更快。现在山东已经创造出了一些成功模式。如农村城市化的青岛“城阳”模式、城乡等值化的青州“南张楼”模式、村企一体化的乐陵“希森”模式、公共服务延伸的诸城模式等。对这些实践证明效果较好的模式要注重总结、推广,同时不断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有效模式。
针对农民提出上楼之后,养鸡养猪就养不了。有些农民就不养了,有些就搞起了大规模的产业养殖,还有一些基层干部也很周到,他们划出某一块地盖一排房子,每一家给一间或者两间,愿意养殖的农户可以用来搞养殖业。
有些媒体对城镇化的问题,存在过度渲染和炒作。我觉得要具体分析,用统计数字说话,把真相告诉公众。不能因为个别极端事件而否认事情的基本面和不敢作为。
http://sd.ifeng.com/news/mr/detail_2014_03/07/1948794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