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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樊丽明: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23 14:44:33 发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清俐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这一系列科研管理放权的新举措,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共鸣。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对此感触良多,并就相关话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科研管理新举措,对于高校发展有怎样的意义?

樊丽明:这些新举措体现了对科研创新规律的尊重,积极回应了科研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给广大科研人员吃了颗定心丸,因而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更加开放、包容的科研生态和各类英才竞现、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打造创新发展新动能,必将有力支撑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高校是国家科技创新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同时也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近年来,我国在推动科研管理改革方面作出了哪些重大的变革?还有哪些方面有待完善?

樊丽明:5年来,为切实解决科研人员的“痛点”“难点”,国家颁布了超过20项“放管服”政策,为科研人员“减负加油”,这让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成就感”显著增强。但总体来看,当前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在改革力度、政策落实、管理协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部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采取“后补助”经费支持方式,尚未充分考虑高校与企业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的产出速度以及科研人员的申报积极性。部分项目对于承担单位的配套经费比例要求较高,存在“一刀切”现象。提高智力密集型项目预算中的间接经费比例,体现了对学科特点的尊重,但相关政策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学科交叉类研究、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相关改革措施的推进速度仍不够快,成效不明显。二是部门协同有待加强。在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的过程中,各部门间的工作协同以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间的政策协同性、互补性有待加强。对于早前已立项的在研项目而言,部分新政策的管理规定不明确,政策衔接性不足。三是部分科研项目存在经费下拨速度慢、分次拨款、拨款与验收间隔过短等问题,影响了科研活动开展和经费使用效益。

《中国社会科学报》:为进一步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您有哪些建议?

樊丽明:要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管理的国家立法,明确各方责、权、利,保障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自主权利及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到位、监管到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主管部门间的工作协同,科研项目的执行、主管和审计等部门应密切沟通,建立协同机制,进一步增强政策和管理的协同性、互补性,以汇聚改革合力。相关部委应联合出台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执行标准、范围和时限,并加大政策宣传。要对过渡期项目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政策连续性和公信力。此外,在提高经费下拨与验收效率方面,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进度适时拨款,提高科研时效性。要进一步简化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验收流程,深入落实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联合验收机制,及时做出验收结论,提高结余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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