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与山东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是继山东财经大学之后,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与高校加强合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山东监管局与山东大学的合作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根据协议,山东监管局将有效对接山东大学的学科功能和师生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山东省中央财政监管工作的理论化、专业化水平。山东大学依托山东监管局的中央财政监管平台,拓宽实践渠道,深化学术研究。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东同志,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同志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樊丽明同志介绍了山东大学的办学历史、学科布局和发展战略等情况,回顾了学校在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她表示,此次与财政部山东监管局进行战略合作顺应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型经管人才的应时之举、有力之举、创新之举,希望通过此次合作,深化战略对接,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互利共赢。
王振东同志代表山东监管局向山东大学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央机构改革后山东监管局新的职责定位和近期工作重点任务。王振东同志指出,山东大学是继京师大学堂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已具百年历史,是当今广大学子向往的985和“双一流”高校,学科齐全,学术领先,对于山东监管局履行中央财政监管职责,开展财政监管学术研究、绩效评价、人才培养等具有强力的支撑作用。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与山东大学同为中央驻鲁单位,有着深厚的合作渊源和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必将为山东省中央财政监管事业注入新动能和新力量,为山东大学培养财经人才创造新平台和新机遇。王振东同志表示,山东监管局将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监管的辐射作用,与山东大学一道打造好社会实践平台、发挥好人才资源优势,携手为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山东落地见效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振东、樊丽明同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东大学副校长芦延华同志主持签约仪式,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安钢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山东大学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