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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效能

发布时间:2026-10-20 15:34:32 发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通讯员 张跃 记者 张清俐)10月17日,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研讨会在安庆市召开。会议由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山东大学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来自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人大理论研究机构、地方人大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立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载体,聚焦人大制度理论阐释、地方和基层人大履职创新、民主实践转化治理效能等议题开展多维度对话研讨,梳理理论逻辑,复盘地方探索,剖析现实堵点,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基层、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理论参考与实践方案。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为重要的制度载体。与会专家从概念内涵、制度逻辑、理论关联、学术研究范式等不同层面展开阐释。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浦兴祖提出,可以从四个维度完整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第一,落脚点是 “民主”,坚守民主的价值底色;第二,核心属性是 “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第三,关键特质在于 “全过程”,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第四,评判标尺在于 “务求实效”,拒绝形式化民主,追求实质民主成效。

从制度运行逻辑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代表选举、议事决策、监督履职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各环节。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丁祖年指出,国家权力机关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走好三条实践路径:一是全面完善履职机制,提升自身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度、深度和效能;二是有效发挥立法、监督职能作用,推动、保障国家机关有效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强化统筹协同,增强全国全社会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形成最大合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并非封闭自洽的民主范式,与统一战线理论实践存在内在深度关联。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何俊志分析,二者的统一性体现在三个层面:政权性质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价值追求完全统一;制度体系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内在包含大统战工作格局;工作方法层面,统一战线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方式。

面向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主编谢蒲定谈到,地方人大课题理论研究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准确阐释党的创新理论,严守政治概念表述规范,恪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本原则。研究要强化问题导向,立足真实案例、实证调研数据,推动实务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双向协同,力戒从概念到概念的空泛推演,切实保障理论成果严谨规范,做到理论观照实践。

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经验

与会代表围绕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监督、预算监督等人大核心职能,探讨如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制度运行实践。

预算监督是人大监督的关键板块,也是衡量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程度的重要标尺。山东大学原校长、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樊丽明以乳山市民生实事项目 “代表全程问效制” 为例,该机制覆盖决策、实施、评估三大环节,配套代表深度参与、评议结果刚性运用两大机制,实现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全流程闭环监督,为预算监督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可复制的地方样本。针对传统预算编制透明度不足、代表参与深度有限、绩效评估薄弱等现实短板,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志云介绍广州参与式预算改革探索,将协商民主嵌入预算编制、审查全链条,同步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与使用绩效。

在高质量立法领域,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腊生提出,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把握本质、立场、过程、效果四重维度:坚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站稳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在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各环节落实民主要求;把能否切实回应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评判立法实效的根本标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莹立足地方人大保障宪法全面实施这一职能,提出要进一步厘清 “涉宪性说明” 重点适用场景与权限边界,完善地方立法审议流程,健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合宪性审查的程序衔接机制。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意直通立法机关的重要载体,是立法民主最鲜活的实践载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弘弘认为,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增效,首要任务是厘清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法律定位,找准功能边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一级调研员郑辉提醒实践中要警惕三类问题:防止基层立法联系点出现 “千点一面” 雷同化建设、“金玉其外” 的包装化摆样、“盲目内卷” 的攀比式建设。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朱应平聚焦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不能局限于立法征询单一功能,应当拓展参与立法、监督执法、普法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复合功能,优化平台运行机制。

在强化人大监督方面,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友》杂志社主编田必耀谈到,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监督落地的重要抓手,要依法厘清审议意见的法定效力,推进审议意见依法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报告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议意见由 “纸面要求” 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实效。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敏健介绍江西实践,该省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全维度提质,打通备案审查制度落地 “最后一公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创新

基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阔的试验场。与会专家结合多地鲜活实践案例,探讨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现路径,聚焦县乡人大建设短板,探寻制度完善方向。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余三元梳理基层民主的实践逻辑,指出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三类实践样态相互支撑,共同为以基层民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动力源泉。

研讨中交流了一批国内地方人大创新样本。北京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原副会长席文启结合浙江湖州南浔区人大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评估体系的实践案例,就区县人大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评估指标体系提出优化完善建议。会上还列举多地特色实践:安庆市打造“一站二制三平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矩阵;苏州市探索“七有九化”基层实践基地建设模式;陕西镇坪县以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出台上百项绩效标准,依靠标准化建设破解县乡人大运行不规范难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李伯钧强调,做强县乡人大,首要的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吃透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研判到位、举措安排到位,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县乡人大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立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重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作用,着力破解部分地方乡镇、街道代表工作制度不健全、职责边界不清、履职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命力在于基层实践。既要提炼地方创新经验,也要直面基层实践存在的形式化、重建设轻实效等现实问题,推动理论研究与基层实践双向赋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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