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论坛在山东威海召开。
全域覆盖跨越式发展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历经“十四五”时期的深化发展,已成为国家制度型开放的核心载体和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现从单点突破到全域覆盖的跨越式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认为,“十四五”时期,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空间布局、制度创新、开放成效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为“十五五”时期的提升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全国已建设运行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迄今,国家层面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有485项,地方层面有数千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教授梁俊伟提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国内制度改革与国际规则对接的双向互动,构建起一套能够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并能有效参与甚至引领未来经贸规则制定的制度框架。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为我国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了重要参照。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王晓红认为,对接CPTPP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这一过程不仅要求我国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深化制度改革,更需要在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等议题上实现制度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贸区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宏认为,当前,我国进入了以制度型开放为主的新阶段,对政策制度的系统性要求更高。全产业链制度集成创新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打破传统“碎片化”的制度供给模式,实现政策体系的协同共振和效应最大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构筑国际产业竞争新优势。
梁俊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度型开放包含了中国被动对接现存的国际经贸规则、合作协调兼容性不足的国际规制标准以及主动引领新兴领域的规则制定,逐步实现从经济全球化的“跟跑者”到“并跑者”,再到新一轮经济全球化“领跑者”的转变。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在于主动对标国际先进市场规则,构建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以开放促改革,提升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贸易、投资、服务等要素的自由便利流动。
山东大学自贸区研究院首席专家刘文表示,中国高水平开放以多维创新举措,为RCEP升级注入核心动力,构建起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范式,是RCEP升级的“核心引擎”:开放领域方面,突破传统货物贸易范畴,将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议题纳入开放框架,同时推进制造业全面放开与服务业稳步开放;制度创新方面,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平台先行先试,将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高标准规则转化为实践经验,为RCEP规则升级提供实践范本。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杨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