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山西太原举行。来自全国法学界、实务界及其他系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围绕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推动我国司法改革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西师范大学主办。论坛设定“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并下设“司法的人文导向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公信力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等子议题。

本届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开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白文宏主持,闭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院长、教授安晖主持。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在闭幕式上做学术总结,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周长军致闭幕辞。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在致辞中对受邀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表示感谢。他强调,司法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传统重要分支,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可发挥重要作用。司法社会工作能够架起司法体系与社会服务的桥梁,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同时,他指出,近年来我国司法社会工作虽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仍面临制度体系不全、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发言中指出,通过向素质要效能、向科技要效能、向制度要效能三个路径,以资源配置最优化、多元化解集约化、调判关系类型化、诉讼收费公平化、立案审查规范化、关联诉讼并合化、审判程序正当化、评估鉴定客观化、裁判规则清晰化、争议化解实质化、裁判救济精准化、辅助工具智能化等举措多管齐下,才能切实提高审判效能。
司法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作为司法理论与实务对话的高质量平台,全国司法学论坛始终秉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理念担当,在推动司法现代化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独特作用。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的成功举办,既是对司法改革成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全新起点。论坛凝聚的共识与智慧,必将持续推动司法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引领司法领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科学的改革方法、更务实的创新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谱写司法文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