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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立山东大学堂和山东高等学校

发布时间:2023-01-06 09:53:41 发布来源:齐鲁网 作者:韦钦国

1914年停办的山东高等学校,前身是1901年创办的官立山东大学堂。官立山东大学堂系近代在北京以外官办的首所地方高等学堂,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起源性大学。

□韦钦国

官立山东大学堂的创办与袁世凯有关。袁世凯在创办新军及与列强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人才者,立国之本”,主张地方改良从教育先行入手,1899年12月6日署理山东巡抚(1900年3月14日实授)后大力支持“育材兴学”。1901年初慈禧颁布“变法”上谕,责令各省上报改革主张,袁世凯复奏十条,建议“广建学堂”和“崇实学”。1901年8月慈禧再次颁布诏书,“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光绪皇帝下诏“人才为政事之本……着各省督抚、学政切实通饬,认真兴办”。

诏书下达后山东快速反应,袁世凯命人拟定兴办山东大学堂《试办章程》,提出了试办办法、条规、课程、经费等一系列可操作性内容。11月4日,袁世凯在上书的《山东试办东大学堂暂行章程折稿》(下称《折稿》)中提出,“国势之强弱,视乎人才,人才之盛衰,原于学校。诚以人才者,立国之本,而学校者,又人才所从出之途也……将欲得人以佐治,必须兴学以培才。”

《折稿》特别禀奏:“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才,非为诸生谋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庶几所志者闳,而所成就者亦大,行之既久,非独可与各国学堂媲美,且骎骎乎复古学校之旧矣。”在120多年前能够提出办学是“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彰显了格局和远见,体现了胸襟和气魄,2011年山东大学将这两句话作为办学宗旨。

上奏12天后的11月16日,《折稿》获准,光绪皇帝御批“知道了,政务处暨各该衙门知道,单并发”。这天被作为官立山东大学堂的创建时间,校址选在济南泺源书院旧址(今省府前街、芙蓉街一带),周学熙任管理总办(校长)。官立山东大学堂《试办章程》被作为示范在各省推行,清廷谕令“将袁世凯的原奏和单开章程,通行各省,立即仿照举办,毋许宕延”。

1902年4月,周馥署任山东巡抚不久,在济南杆石桥路北购地140多亩修建校舍和操场,1904年冬季官立山东大学堂迁入,并根据当时学部要求更名为山东高等学堂,学堂总办改称监督,首任监督陈恩焘,东大学堂原址改建为山东师范学堂(山东师范大学前身)。

“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部重新制定各种学校章程,史称“壬子学制”,据此学制及章程山东高等学堂又更名为山东高等学校,学校监督改称校长,首任校长黄国恩。1913年根据“癸丑学制”,北洋政府采取教育分区体制,据此山东高等学校应于1913年6月裁撤。

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后,在“要想创建如欧美那样的文明社会,就必须开设欧美式的大学”的理念指导下,集中财力创办了现代首所大学开成学校(今东京大学),后来将相关学校进行合并,短期内在大学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就经历了这一过程。清政府欲师法日本,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推行大学分区设置,只是此制度尚未真正推行就覆灭了,北洋政府延续了这一理念——清末民初十余年间,清政府与北洋政府在教育系统内先后推行的“壬寅学制”“壬子学制”“癸丑学制”均系效法日本的产物,核心是聚全国财力在都城或重点中心城市创办有限的几所大学,山东大学堂的更名、裁撤就与上述学制频繁变更直接相关。

当时全国大学分区布局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上的中央集权制,即“中华民国大学院,为全国最高等学术教育机关,承国民政府之命,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二是解决大学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清末中国仅有几所大学(京师大学堂、北洋大学堂、山西大学堂、山东大学堂)且都在北方,而南方学生众多且“学生求学,往返维艰”,分区均衡设立大学“,一则可使各地文化平均发展,二则可使各地学生就近入学”“与经济、人才,两相裨益”,三是出于经济与成本考虑,希望集全国之力重点办好几所大学,像日本那样短期内实现高等教育崛起,但在具体分区上先后提出四大分区、六大分区、七大分区、十大分区等不同设想。

1912年5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在向参议院宣布政见的演说中提出,大学等专门教育“由教育部直辖分区规定,次第施行”。当年7月召开的临时教育大会形成“全国终十年之内,先设四所大学:第一大学以北京为本部,第二大学以南京为本部,第三大学以武昌为本部,第四大学以广州为本部”的决议,同年召开的中央教育会议上又提出全国设立七个学区。1915年袁世凯提出全国大学分为四区,教育总长汤化龙则提出设六个大学区等。

无论如何分区,第一学区一般都涵盖京师、直隶、山东、山西、河南、东北三省等,山东基本都被划分在第一学区。第一学区中心城市是北京,大学应设在北京,因当时北京已有京师大学堂,按规定设在济南的山东高等学校应裁撤停办。《1914济南指南》载,“1912年国民政府实行全国设立大学区,各区中心城市设大学,各省设专门学校的体制,山东隶属中心城市北京,按章大学堂应予裁撤,因为等候正科两班结业,至1914年停办。”“正科两班”指的是一类九班和三类二班,因为不便转送故经批准后延续到这两个班毕业(1914年7月)学校才正式停办。山东高等学校最后一任校长是有过留日履历的丁惟橼。

从1901年11月官立山东大学堂开办到1914年7月山东高等学堂停办,共“培养了817名毕业生,选送了131人去欧美和日本留学,不少人后来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主革命先驱或有重大建树的知名教育家,对传播进步思想,推动革命运动的发展和文化、教育事业的进步,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20世纪济南文史资料文库·教育卷)这些人中就有周恩来总理的老师高盘之(原名高守铭,号亦吾),1911年高盘之到沈阳东关模范学校任史地教员时,在这里遇到了12岁的周恩来。周恩来曾回忆,“少年时代我在沈阳读书时,曾遇到山东高盘之先生的教诲与鼓励,这对我是个很大的进步。可以说没有高盘之先生的栽培就没有我的今天。”(20世纪济南文史资料文库·教育卷)

值得说明的是,“各区中心城市设大学”里的“大学”指的是官立综合性大学,《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综合性大学至少须设三科以上,1910年5月两广总督袁树勋奏请设立广东大学时,希望先成立法政再增加商科、工科从而形成三科的想法被拒绝,清政府学部正是基于此条规定给予了否定回复:“惟定章既云至少须设三科,自应于筹办之初,三科同时并立。原奏拟依法政分科成立后,始将商、工两科赓续开办,实与定章不符,未便议准。”1907年两江总督端方奏设南洋大学堂时提出“仿京师大学先教预备科,俟毕业后再按照分科大学办理”的设想却得到批准。可见,此项规定并未严格执行。

因为综合性大学数量极其有限,裁撤综合性大学后的部分学生就会失学,显然有违初衷,所以北洋政府又允许“各省设专门学校”以代之,20世纪早期山东相继成立的多所专门学校就是这一体制的产物,这些专门学校包括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山东公立商业专门学校、山东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山东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山东公立矿业专门学校,等等。正是有了这些专门学校,1914年7月山东高等学校停办后尚没有毕业的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部分师生分别转入法政、工业、农业、商业4所专门学校,这些专门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山东高等学校的职能并获得公众认可。《1927济南快览》载:“至今山东警界之高级人才,多产于是校(山东高等巡警学堂)……惟当民元、民三之间,入法政之学生最为踊跃。”

事实上,上述多所公立专门学校并非新设于1913年后,大都是为满足当时学制调整需要对原有学校的更名升格或合并而成。如山东高等巡警学堂就是由1903年成立的山东警务学堂更名而来,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则由法政学堂、法律学堂合并而成。1926年“直鲁联军”总司令、山东省省长张宗昌,将法政、工业、农业、商业、医学、矿业六所公立专门学校合并为“省立山东大学”,校址在今省实验中学,聘请清末山东籍状元王寿彭任校长。1926年8月5日,“省立山东大学”正式挂牌,9月5日举行开学典礼,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一名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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