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举行法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青岛中院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在法学院研究生中选拔任命法官助理实习生,从本科生招募法律志愿者,为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提供平台。

据了解,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合作,青岛中院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为师生提供观摩、科研便利。每年从法学院研究生中选拔任命法官助理实习生,从本科生招募法律志愿者,为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提供平台。双方还将通过互派人员讲学授课、互聘互派任职、共同开展学术研讨等方式,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为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集智赋能。
近年来,青岛中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在重大案件研讨、改革课题攻关、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结出硕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全面深化合作、加强沟通联络、拓宽交流平台,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