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几代人的梦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近日宣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一体系的形成究竟有怎样的意义?就此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3位代表委员。
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利益
记者: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经验之一,怎样理解这一点?
曹义孙:法律的根本目标是表达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中国的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前一个发展阶段我们以经济改革为主线,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法律的发展也集中体现在经济领域。如今,国家强大了,人民整体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出现了经济结构失衡、收入不均等问题。要预防和反对腐败和垄断,调整分配结构,改善民生,化解社会风险……这一切,都离不开法律。
宋鱼水:我们看到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不仅仅是一二百部法律,还是一个法律系统工程,法治政府、司法建设也都在同步进行,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企业的法治文化也在快速推进。随着对法治认识的深入,人们会重新找到法律的归属,在强调权利的同时必然遵守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在转化为服务型政府的同时,也必然以人为本,用法律提供更有效的公民服务。法律是一种理性文化,是一种高素质的客观中立的价值观,它引导社会用合法的方式实现权利,解决问题,避免冲突,化解矛盾。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和丰富的思维来完成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治建设问题,在五千年文明基础上实现新时期的法治文明。
引领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于我国经济建设有怎样的意义?
徐显明:我们用三十几年走完了西方300多年走过的政治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我们政治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成果。法律体系的形成一定是基于经济的需求,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成果。它把经济发展过程中改革创新所形成的一系列新的制度巩固下来,同时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
宋鱼水:经济和法律是并行发展的。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案件的特点也有差异。比如,上世纪90年代,经济案件暴涨,反映了市场经济秩序急需法律调整,而法官承担了当事人经济理念和法律理念的引导者角色。我国《合同法》颁布之后,解决了很多交易秩序的法律问题,现在的经济案件明显趋缓。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决定法律,法律也反作用于经济。最好的经济需要最好的法律,最好的法律是一部能够预见到经济发展趋势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
真正大国一定是法治国家
记者: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的梦想。您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会扮演怎样的角色?
曹义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构筑和谐社会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法律制度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生活。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全面小康,过得有尊严,这是我们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目标,只有当人们感觉到有尊严了,才能谈得上和谐。这一步步都离不开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徐显明:提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一定会想到法律。中国要成为真正的大国,实现真正的复兴,要达到5个标准。经济上有穿透力,政治上有决定力,军事上有震慑力,这三者是所谓的“硬实力”。此外,文化上要被向往。最后一点就是我认为真正的大国一定是法治国家。我想中华民族的这次复兴应该有自己的法系,这样讲对整个人类的制度文明都会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