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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讲师也可评山大教授

发布时间:2011-05-04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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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 王莎莎 记者 徐玉芹 实习生 姜雪)根据山东大学刚刚发布的《山东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聘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只要有重大学术成果和学术发展潜力,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也可以申请教授职务特别评审。

  根据《暂行办法》,35岁以下,学风正派,为主完成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重要成果,有很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在3位国内外杰出学者的推荐下,可申请参加教授职务特别评审,有机会实现由讲师到教授职务的跨越晋升。

  不过,申请人须向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汇报近5年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重点汇报创新性成果及其重大影响,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基层学术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投票方式对申报事项进行表决。同意票达到委员会到会委员的2/3及以上的为通过基层单位推荐,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学术成果送校外7位同行专家评审,获得2/3及以上评审专家同意意见者,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的候选人进行终审,评审采取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达到委员会到会委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申报优秀青年教师教授职务特别评审不受时间限制。自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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