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驾照捐器官你愿意吗?
很多市民都说这不吉利,无法接受但看看那些苦苦等待器官的患者,真是让人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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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山大二院血液净化中心做透析的患者。目前该院大约有200名患者在等待肾源。看看他们,再想想领驾照时要不要登记捐器官,真是很纠结。(记者 高明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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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洁夫表示,如果不努力建立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我国的器官移植将被断送。(记者 高明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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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睁开眼,就盼着有合适的肾源,我盼着赶紧换,要不然太遭罪了,这种日子都两年多了。
——山大二院的尿毒症患者安传英
■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
■领驾照时登记捐器官,这太犯忌讳了,心里不好受。
——56岁的省城市民李先生
□本报记者 高明兴
近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尽管黄洁夫表示,捐或不捐全凭个人意愿,捐献者及其家人将获得一定补偿,但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还是引来一片质疑声。
栏目策划:赵志祥
责任编辑:于海霞
◎记者调查
随机采访二十多位市民
大家对领驾照时登记捐器官都不接受
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市民会怎样看?4月26日上午,记者在泉城广场、泺文路、青年东路随机采访了二十余位市民,从采访结果看,大家似乎并不买账。
有人一听记者说“器官捐献”这四个字就非常敏感,要么拒绝采访,要么连声说“我不捐”。在接受采访的市民中,只有两位“80后”表示可以接受器官捐献,但不接受器官捐献和领取驾照联系在一起;另外12名市民认为领取驾照时填写器官捐献书太不吉利,而被问及是否愿意捐献器官时,他们给出的回答大同小异,无非是“政策很好,但涉及到我个人,还是不捐了”。
出生于1981年的孙先生表示可以接受器官捐献,“都是年轻人,知道器官可以用来救人,我可以接受”。但谈及领取驾照时要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孙先生很肯定地说,“我肯定不接受,太不吉利了,不是我迷信,我觉得这样确实不合适。本来领取驾照挺高兴的事儿,遇上这个谁还能高兴起来?”
56岁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不能接受领取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太犯忌讳了,心里不好受”。
在不接受器官捐献的受访者中,传统观念的影响力得以凸显。50岁以上的受访者大都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要全尸”。更有人认为,如果父母的器官捐献了,子女会被人骂为“不孝”。
此外,一些中年人虽然受传统观念影响较小,但担心自己即便是捐献了器官,“器官会流向哪里?给谁用了?有没有一个监督机制?我不放心”。基于这些原因,他们最终选择不捐献。
至于领取驾照时要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李先生开玩笑似的质疑说,“司机重伤后,因为同意捐器官,医生会不会不救人而直接取器官?”他反问记者,“你觉得这个能避免吗?”
在山大二院,约有200名患者在等肾源
其中有人已经等了两年之久
4月28日是42岁的尿毒症患者安传英做血液透析的日子。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她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身边的仪器快速运转着,红色的血液在塑料管中徐徐流动。这种血液透析,安传英每两周要做五次。
安传英是黑龙江人,2007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2009年开始想换肾,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肾源。两个哥哥和自己血型不符,安传英只能将换肾的希望寄托在有人能够捐肾上。“每天一睁开眼睛,就盼着这一天能有合适的肾源,我盼着赶紧换,要不然太遭罪了。”这种等待的日子已经伴随了她两年多。4月18日,安传英第三次来到济南,身边并无亲人陪同,丈夫在老家上班,孩子在准备中考。但她这次依然没有等到合适的肾源,只能无奈地继续等下去。“再不换肾,家里的积蓄就差不多快花光了”。在病痛折磨下,原本110多斤的安传英已经瘦到了不到80斤,但为了丈夫和孩子,她一直在坚持。
由于没有合适的肾源,很多尿毒症患者和安传英一样,只能靠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然后在医院苦苦等待。这种等待是煎熬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合适的肾源,几个月?几年?谁都说不准。每次查房时,看到患者渴望的眼神,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肾移植科主任王洪伟教授也颇为无奈,“只能是等待,没有肾源,我也没有办法”。据了解,目前该科室大约有200名患者在等待肾源。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情况不是个例,其他有资质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也面临器官缺乏的窘境。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心脏外科主任医师刘天起介绍,目前有1名扩张性心肌病患者在医院等待进行心脏移植。该患者2010年12月份入院后一直没有等到供体,“生命随时都会有危险”。
◎全国情况
器官严重短缺,供需比是1:150
“目前我国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山东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玄兴华说。据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全国有30万肝病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全国只能开展2000例左右的肝移植手术。全国约有100万做血液透析的肾病患者,但每年只能开展三四千例肾移植手术。
玄兴华介绍,目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在临床上已经很成熟,人体器官移植数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我国器官移植供需严重失衡,器官短缺问题十分严峻。目前我国器官供需比是1:150。而美国的供需比是1:5,英国是1:3。
与器官严重短缺并存的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因缺乏科学的器官捐献体系造成的器官资源大量浪费。这其中,交通意外死亡正是这一浪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通报,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282起,造成27270人死亡;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在这些意外事故死亡者中,绝大多数人的器官质量良好。
◎我省现状
目前仅有2例器官捐献,挽救了6个人的生命
我国人体器官短缺问题的背后,是器官捐献数量过少的尴尬。
2010年3月,全国十省市正式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试点。2010年10月25日,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0家有资质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被选为试点医院。截止到2011年4月25日,半年时间过去了,山东省仅有2例器官捐献。但就是这2例器官捐献,却挽救了6名患者的生命。每当提及这2例器官捐献的巨大意义,玄兴华都十分激动,“2例器官捐献挽救了6个人的生命,4个眼角膜提高了4位患者的生命健康质量,共有10人受益。”
这2例器官捐献均发生在2011年,一例是2011年2月18日,捐献者是一位肾衰竭的33岁女性。她身有残疾需常年治疗,亲身体会到作为病人的痛苦,于是自愿捐献器官用于临床救人,并捐献了遗体。另外一例是在2011年4月22日,一位56岁的男子在突发脑溢血去世后捐出了自己的器官。对于他们,山东省红十字会每一位工作人员心中都充满感动。但玄兴华更期待的是,这2例器官捐献仅仅是个开端,以后会有20例、200例、2000例甚至更多。
山东省红十字会业务部副主任科员杨广宇介绍,截止到2011年4月初,山东省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的志愿者共有1830人,而这个数字目前还在随时变化中。
人没死会不会就被取器官?
我国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还不完善,有人出现了这样的担心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玄兴华:
领驾照捐器官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2011年两会期间,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如果不努力地去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中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就将面临无源之水的困境,最终被彻底断送”。
他认为,要在提高公民遗体器官捐献自觉意识的基础上,努力开拓遗体器官来源,建立符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这样才能满足人们对器官移植服务的需求。他建议国家通过一个科学捐献体系实现器官登记,并通过合理的捐献程序和政策来确保捐献者权益,保证移植器官的质量以及器官的公正分配和合理使用。而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将包括公民在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驾驶员多为中年人和年轻人,大都身体健康,器官质量良好,这是一件好事情,希望得到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山东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玄兴华说,与器官严重短缺同时并存的,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因缺乏科学的器官捐献体系造成的器官资源大量浪费。在驾驶员中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工作,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目前我国居民在境内申领驾照时尚无这一环节。
“在领取驾照的同时,给予驾驶员一个捐献器官奉献爱心的机会。”但玄兴华同时表示,目前我们还没有一部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人体器官捐献的完整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只有体系建立起来,才能满足临床需要。
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
相关的法律还不健全,人们的观念也要变
“现在我国不缺技术,缺体系。”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表示,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这一方向是对的,这毋庸置疑,意义也将逐步显现,但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第一,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并不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的专门法律,来确定捐献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未涉及捐献体系如何建立和操作等具体事项。“有必要推动确立脑死亡的法律定位,这是器官捐献的重要前提之一。”
第二,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体系还不健全。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更多只是个“愿意”或“不愿意”的选择,但其实里面涉及的关系非常复杂。我国尚没有供体来源统一的登记体系,也没有规范捐献移植人体器官的标准程序,公正、可信的社会氛围也未形成。
第三,人们的传统观念亟待改变。当下人体器官捐献情况不乐观,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要全尸”等传统观念影响着人们在器官捐献上的态度。“捐献器官是高尚的事情,我们都应参与进来,毕竟我们都是潜在的受益者。”曹永福说。
曹永福表示,需要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程序的设立,给予器官捐献者某些现实和预期的保障,并尊重传统文化、珍惜伦理道德,尊重捐献者真实意愿,以人性化的路径让公众表达器官捐赠的心愿。
正因为我国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并不完善,关于器官移植的标准程序也没有规范,以至于有人担心会出现“人还没死就被取器官”的情况。对此山东大学第二医院肾移植科主任王洪伟教授表示,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肯定会全力救治病人,市民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他同时提出了一些制度性建议,“可以将参与救治的人和取器官的人分开,两个部门互不隶属,人确实不行了,再由参与救治的人通知取器官”。
据悉,今年下半年或者明年,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有望在全国推广。一项政策的推行不会一帆风顺,玄兴华说,“即便是刚开始捐的少,不捐的多,也没关系,方向是对的。”他说,只要坚持不懈地做这件事情,倡导文明科学的捐献理念,若干年后效果会逐渐显现,那时人们再回头看,当下所做的努力会更显意义。
筱卉:人不在了,器官带走了也没用,还不如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但是个人觉得在拿驾照时登记这个志愿表不太好,也不够全面!意外的事很难说,应该满十八岁的公民都要登记,同意或不同意完全自愿。为避免滋生人为的事故,那么这份志愿表如何能保护好不被泄露就成了关键的问题了。
我是个露宿街头的胖子:这件事本身是具有意义的,美国执行了多年。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移植器官库永远没有储备的地方,或许是个途径。但我也认为,这会不会衍生出灰色甚至黑色的行业,会不会给很多不需摘除器官的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器官在移植过程中会不会被用来首先保障有权有势的人……如果是这样,对不起,我不捐!
叮当sama:问题是我没了,我无偿捐献了,却有贫困受捐者因高昂手术费得不到及时移植,那器官去了哪里?给了谁?不说器官移植这么高难度的问题,就骨髓捐赠,经常发生好不容易找到配型捐赠者,捐赠者也愿捐赠,却因为冗长的流程和高昂的费用不能及时移植的事情。
◎他山之石
澳大利亚八成司机愿意捐器官
据了解,国外很多国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在发放驾照时进行捐献意愿登记。据黄洁夫介绍,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
另据《河南商报》报道,在法国,只要车祸死亡者没有特别声明,都视为同意捐献器官。而在美国,很多人生前即根据器官移植和捐献法,签署协议,死后自愿捐献器官,并在器官移植中心留有血样,必要时做组织配型用。在英、美等医疗及相关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脑死亡后的人体其他器官的捐献成为宝贵的医疗资源。英国王妃戴安娜在弥留之际曾口授了捐献有用器官的遗嘱。她的肺、肝、双肾、胰脏、眼角膜和部分皮肤分别使法国、比利时、英格兰和荷兰四国的8名患者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