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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博鳌高端讲座发言摘登(图)

发布时间:2012-08-28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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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博鳌高端讲座黄叶华摄

  编者按

  8月18日至19日,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法制日报》社提供媒体支持的“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博鳌高端讲座”在博鳌开讲。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讲座贯彻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部署,以“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专题,邀请国内顶尖专家学者,为全省三级法院干警讲授最权威、最前沿的党建理论研究成果和法院党建工作精髓,正是适得其时,准确把握了新形势的需要,为海南法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1年海南高院成功中标最高法院重点课题《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特点与规律》,课题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最高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要求,结合海南省情和人民法院院情,进行了深入研究。此次讲座就是该项课题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之一。专家学者们围绕“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等议题,为海南三级法院500多名参训学员做了精彩纷呈的授课。

  为进一步扩大这次讲座的成果,我们摘录部分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

  要因应形势树立信念促进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张军

  党建工作首先要研究形势。只有深化形势教育,才能夯实党建基础。当前,虽然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社会管理和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越来越科学、完善,法院队伍素质越来越高,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却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当深刻认识到,这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深水区,经济社会管理遇到更多、更严峻现实问题和挑战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遇到的现实问题。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全局,辩证认识、分析当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国解难,为民司法,砥砺前行。

  党建工作要在坚定信念上下功夫。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始终强化对法官的国情教育,要让广大法官懂得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当前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识到,那种照搬西方的观点、机械司法的做法,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是不切实际的,既不能指引我们做好当前中国十分复杂的审判工作,也无助于解决常常缠绕在广大法官心头的困惑。人民法院坚定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所取得的丰硕成绩,有力证明了我们在司法工作所坚定的价值理念和指导思想,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审判工作规律,也符合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发展实际。

  党建工作要以促进审判为目标。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法院的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实际和法官思想实际展开,绝不能与审判工作形成“两张皮”。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形势,更加贴近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法官思想实际,用真懂真信会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更加注重实效地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政治建设,为党的司法审判事业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湛、公正为民的人民法官队伍而不懈努力。

  关于法治的发展趋势

  山东大学校长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徐显明

  未来十年,中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十大发展趋势:

  第一,科学发展观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十八大之后,科学发展观将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同时也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这将是中国政治生活最大的变化。

  第二,公平正义将成为法治所有环节、所有主体共同的价值选择。法治方面共同的东西体现为司法一元化,包括价值一元化,知识结构一元化,从业标准的一元化,职业伦理道德一元化。最高的一元化是价值的一元化,法治共同的价值是什么,只能是公平和正义,没有什么在此之上。

  第三,未来民主的发展将更加广泛、充分和真实。现在我们有三大民主是制度化的。一是竞争性民主,途径是选举。在我们国家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现在已经比较成熟。二是协商式民主。不仅在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出台上要协商,重大人事任命、重大案件的解决也需要协商。这种民主的范围现在逐步扩大。三是自治式民主。比如村民自治、社区自治,企业自治、事业组织自治等,这三种基本民主模式将会进入逐步扩大、有序的状态。

  第四,法治将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过去是领袖治国、政策治国,十六届四中全会时明确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但这三种方式难以统一,甚至矛盾。当民主和科学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办?毫无疑问,应该依法执政。

  第五,中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将取得重大成就。未来十年,我们执法的严格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性要求将统一在一起,极大地遏制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法治政府建设将得到极大加强。

  第六,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将得到显著提高。法治要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实际上体现在司法上。司法将是我党长期执政的制度安排。

  第七,人权将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尊重是指公权力不干涉他人的自由,而对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即生存权,我们需要提供保障。目前我国的权利建设重点放在保障上即最大限度的实现群众的生存权。

  第八,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得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就是对法律坚守、信仰的心理状态,甚至不惜用生命去捍卫。现在的法治建设缺乏的就是这种精神。去年七一讲话,总书记特别提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第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成为主流文化。现在有三种文化。一是科技文化,对应着物质文明;二是人道主义文化,对应着精神文明,三是法治文化,对应政治文明,或者说制度文明,它的实质是权利文化,它将成为中国的主流文化。

  第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将形成中国特色。现在我们教科书上的概念基本上是西方的概念,十年后,我们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将建立起中国模式,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

  一言以蔽之,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潮流。

  从严治党、提高司法机关党的

  建设新水平

  全国党建协会顾问 中央党校教授 博导 蔡长水

  加强党的建设,对于司法机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对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都具有重大意义。

  党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简要说有两个方面:一是建党的理论、原则、方针和制度如何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二是党建的制度和实践。

  今天党的建设如何进一步推进,重要的是把理论成果转换成实践成果,把规定落到实处。要探索出一套有成效的制度,下决心、动真格,严格地将党建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一,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凝聚性,增强战斗力的保证,是我们党的传统和一贯保障。在实践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所制定的原则和规矩,严格按照先进性的标准办事。治国必须先治党,治党必须要从严。

  第二,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加强治吏。干部问题在党的建设当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严治党的重点就是要管理和治理好干部队伍。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党的组织也要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

  第三,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按照法律法规党章办事,还要把领导干部管好。对领导干部的选拔标准要严格地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科学设定权力边界,同时还要进行严格的监督。

  第四,要在党内进行理想信念的宗旨教育。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的精神支柱,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刻不容缓。

  最后,加强司法系统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委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党委工作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的动脉,按照党章和相关条例的规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部要协助机关党委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二是要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论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法研所所长 孙佑海

  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积极改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工文明的高度状态。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一种既满足人类的发展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环境的文明方式,往往需要一系列的生态制度体系加以规范。

  古埃及因为过度开采自然资源,造成生态失衡,失去了生存发展的资本。古文明的衰落给我们深刻的启迪,人类文明与生态之间的关系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工业文明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惨痛教训也告诉我们,自然与我们相协调才是必由之路。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过度开采、过度攫取自然资源使得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只有发展生态文明,才能走出工业文明的困境。

  实现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最根本的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识到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关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转变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低碳经济之路,大力倡导清洁生产。建立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强化生态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经济的激励制度,落实生态保护法制。

  当下的社会转型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各地发展不均衡的客观国情,人民群众内部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都在崛起。人民法院应当自觉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支持环境保护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适应社会转型给我们带来的挑战,才能在新时期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明转型与中国现代化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法学博士教授 博导 张恒山

  从历史纵向看,文明分为农耕文明和商工文明两种类型。公元5千年开始,人类社会由农工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变,转型道路主要有四种:英国自发性文明转型之路;以法国、美国为代表的民营资本主导的文明转型之路;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以国家政权推进的文明转型之路;以俄国为代表的以国家高度集权和计划经济为手段推动的文明转型之路。

  如果一个文明系统与另一个文明系统相比,主要的优劣差异在于:一是其采用的解决自身成员的吃、穿、用、住、行等方面的物质资料需要的生产方式所内涵的对能源的利用的多样性及其较高的效率性;二是所内含的物质资料生产的更高的效率性、更加多样性,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的较高的效率性、更多的公正性;三是其遵循的价值观念在本社会乃至在其他社会能获得更广泛的认同性,就可以认为,这一文明系统比另一文明系统更为先进。

  一种较为先进的文明因为能够掌握更多的能源资源、更多的物质资料、更安全的社会生活秩序、更公正的社会服务,所以,它能够不断地发展、扩张,以至排挤原先较为落后的文明。这种情况被称为文明扩张,与之同步的就是文明转型。

  中国的文明转型有三特点,一是后发,二是政府主导,三是过程曲折复杂,至今中国没有真正完成文明转型。共产党的领导就是避免我们民族缓慢的自发的转型所带来的危险,以国家政权的主导,以政党纲领的方式推动文明转型。 文明的全面转型,要靠以政党的方式组织起来的民族精英率先实现思维方式的转型、价值观念的转型、组织方式的转型、管理方式的转型等等,进而带动全民族的文明转型。

  论司法能力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研究室主任 胡云腾

  人民法院党建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司法能力,解决当前面临的困惑和压力。从党建的角度看,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人民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越是坚持党的领导,越是能够充分发挥人民司法的职能。司法能力也是当今时代大国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胜俊院长提出司法能力的五个方面,即认识和把握社会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从法官增长人数和案件量增长数、办案效率、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对法学理论研究的贡献等五个方面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有很大提高。目前法官独立司法、公正司法、职业司法的能力有待增强,综合能力还不够完善。

  围绕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打造司法能力。每个国家的司法制度不同,司法制度要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传统、民情。打造司法能力,首先要打造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下的独立公正司法能力,其次打造在人大权力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下的独立公正司法能力,第三打造政府支撑保障、干预关注下的独立公正司法能力。

  围绕我国的司法特色打造司法能力。打造符合我国实际、具有我国特色的司法能力。我国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制度,法官的独立裁判权不能保证司法的统一。要围绕审判组织集体行使职权的平台打造司法能力,围绕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特点打造司法能力,围绕长期形成的审判工作机制打造司法能力(包括审委会制度、内部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会等等)。

  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的

  总体趋势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中国正处在经济增长经济转型的历史拐点,在这样的背景下,稳增长不仅是短期防止经济快速下滑,更是未来十年保持7-8%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关键。我们应从经济增长和转型的基本趋势来把握国家下一步总体的发展形势。

  经济发展方式:

  从投资出口主导转向消费主导

  欧美市场的萎缩将是一个中长期趋势,以扩大出口支持经济增长的模式开始成为历史,公共产品短缺取代私人产品短缺成为突出矛盾,投资-消费失衡成为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投资主导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是从投资出口主导转向消费主导,我国正处于走向消费主导的历史拐点,“十二五”是实现历史性转变的关键5年。

  经济增长前景:

  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速增长

  未来10年我国的消费率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消费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我国开始进入中速经济增长的新阶段,消费需求释放能够支撑未来10年8%左右的经济增长,经济政策需要重新审视,从长计议,如制定国家消费战略规划,尽快确立拉动消费的主要目标,把提高消费率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约束性指标。

  经济转型:

  重心由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转向结构性改革

  扩大消费需求,应有效促进投资增长,优化投资来源,以公益性为目标推进国有经济的投资结构,尽快破题收入分配改革,推进政府转型。未来5-10年,我国面临着走向消费主导的重要历史机遇。在这个特定背景下,需要明确提出以消费为主导、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二次转型与改革,努力在“消费主导、民富优先、绿色增长、市场导向、政府转型”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

  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彭京宜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上提出四句话,分别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及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这四句话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于形势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当前提出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已是刻不容缓。

  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首先要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前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法内容完整全面,但同时也过于庞杂,难以被大众所掌握。对此,我提炼了八个字“公平正义、忠孝廉节”。公平正义是中国法治的核心理念、忠是忠于祖国、孝是孝敬父母、廉是廉洁奉公、节是节约资源。从内容上看,它本身也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从形式上看,它连通了法治与信仰。公平正义强调制度建设,与法治相同,忠孝廉节强调行为规范,与信仰相通。公平正义是法治理念,忠孝廉节是道德规范,二者相加,共同构成核心价值观。有了这个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有了简洁的讲法;国家社会生活就有了判断是非曲直的明确标准。这虽然不是唯一的选择,也是较好的选择之一。

  (二)要确立道德建设体系的独立地位。我们对道德缺乏研究、提炼和规范,以至于对道德缺乏共同的评判标准。党和政府要理直气壮地讲道德建设,分工合作地抓道德建设,做到“月月有、日日有、天天讲”。无数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坚实的道德基础,法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论法院文化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法律适用》编辑部副主任 吕芳

  一、法院文化建设发展的时间梳理。1999-2001年法院文化建设初起。1999年最高法院发布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地方法院陆续开始进行法院文化建设。

  2002-2005年法院文化建设勃兴。2002年新修订的法官法生效实施,同年,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并下发了实施意见。这一时期法院文化建设与职业化建设相吻合。

  2005-2008年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提倡建设文化场所,强调建筑物要有法律文化内涵,最高法院本身也加入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如建设图书馆等。但是只是提建议,没有强制性的意见,更多的是一种指导。

  2008年至今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高潮。“三个至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理念得到充分体现。2010年王胜俊院长讲话后,最高院在文件中提出法院文化的概念(广义的),统一了对法院文化的认识。

  二、用文化理论来阐释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是一种内生性的知识系统建构,经历了从地方性知识的积累,到最高法院占据话语权的发展过程。法院文化分四个不同层次的内容,即物质、制度、精神、行为,可以归属为三个技术系统:

  一是符号技术系统。对文化而言,符号是关于意义的标示和标识,可以是图形、图像、文字及其组合,也可以是声音信号、建筑造型等,比如西方的司法女神像。法院符号系统可以围绕法律、法官、法院来建构。

  二是权力技术机制。法院文化是一种管理层面的实践活动,并非单纯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性命令,而是一种新型的法院治理技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例,首先通过廉政文化走廊、廉政寄语等形式建立关于廉政的行为规范,而这些规范,会逐步内化于法官的内心,并转化为法官自我管理的技术。

  三是自我技术机制。精神文化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中心,归根结底要内化为法官个体的价值观,地方法院在核心司法价值观之外,融入地方文化因素,找寻法院精神,是获得共识的好的途径。行为文化包括审判行为和司法礼仪。法院文化的核心是为了让法官按照司法活动的本质进行审判或调解。
http://roll.sohu.com/20120828/n351685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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