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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君: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的释读方法

发布时间:2013-03-25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刘凤君

  摘要:大汶口文化晚期至商代中期的骨刻文,说明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根据田野考古的调查,结合科学测试结果,可以确定骨刻文距今约3300—4600年,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目前已发现近3000个字符,其字体造型可分为写实物象型、主干分枝型和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三大类。释读骨刻文的方法主要有:考古类比直读图像解形法、历史考据法、指事组合破译法、与甲骨文金文比较顺读法、与彝文比较释读法五种。

  关键词:骨刻文;早期文字;释读方法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骨刻文就常在文物考古工作者手铲下出土,后被许多文物爱好者收藏,2005年以后通过笔者鉴定研究,被认定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整个过程长达半个多世纪。发现一种古文字很重要,把它释读出来同样重要。根据骨刻文的字体造型,结合前人的释读经验,笔者认为,骨刻文的释读主要有考古类比直读图像解形法、历史考据法、指事组合破译法、与甲骨文金文比较顺读法、与彝文比较释读法五种方法。

一、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

  2005年春天,笔者在济南文物爱好者手中发现一块上面刻着花纹的小骨头,当时笔者认定,这是一件很重要的文物,上面刻划的应该是中国早期文字。这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2007年,笔者发现和鉴定了昌乐的一批有刻划符号的骨头,认定这是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的遗物,属东夷文字,是中国早期的图画象形文字。2008年,笔者据此出版了《昌乐骨刻文》一书。2009年下半年,在昌乐骨刻文的研究基础上,笔者将其定名为“骨刻文”。

  骨刻文距今约3300—4600年,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主要依据有五点:(1)这些骨头上刻划的字符很多,应该是一种文字记事现象;(2)这些刻划符号多是人物、动物和植物的图象形符号,“书画同源”在这里得到了很好解释;(3)这些刻划符号的布局和结构有规律可循,有些偏旁多次重复出现;(4)已经出现成行刻字,有的几个字,有的十几个字,有的则多达几十个字,辞章已经出现;(5)近几十年,考古工作者多次发掘出土了带刻划符号的骨头,而学术界普遍认为,龙山文化是有文字的时期。

  骨刻文和甲骨文具有密切的渊源关系,一是骨刻文产生和使用距今约3300—4600年,甲骨文始起年代距今约3200年,两者衔接密切。二是在安阳和济南都发现了骨刻文,两者风格有前后继承关系。三是两者都主要以骨头为载体,甲骨文发展为成熟文字,载体只用龟底甲板和牛肩胛骨。四是骨刻文发展到后期,几十字成行的布局大量出现,为甲骨文的章法布局奠定了基础。五是两者字体造型都是在象形和指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骨刻文后期的字变化较大,字体的图画性逐渐减弱,符号性增强,有的与甲骨文造型基本相似。笔者已释读的尧、舜、龙、凤、豕、犬、鹿、人、鸟等字,都与甲骨文有一脉相承关系。六是后期用于宗教祭祀的骨刻文逐渐增多,也出现了在肩胛骨上钻凿、烧灼占卜和刻字记事现象,这种做法和目的直接为甲骨文所继承。

  骨刻文的发现,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极大关注,被认为是本世纪初的惊世发现,《大众日报》、《光明日报》和新华网等均有报道。2008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刊发了《昌乐骨刻文破译出哪些信息》一文。文中说:昌乐骨刻文“比殷墟甲骨文要早1000年左右。这意味着中国古文字出现时间将大大向前推进,甚至已知的中国文字发展史也有可能发生改变。”2010年2月25日,山东大学举办了“骨刻文座谈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志民教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张学海研究员等与会专家认为,骨刻文的发现与研究“是一个国际性的课题,具有国际意义。”

  当然,目前学界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这些骨头上的符号,不是人工刻划,而是虫蛀或草根腐蚀的;有的认为,这些刻划是符号并不是文字,如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王宇信就明确指出,昌乐骨刻文是“骨头上刻一些花,那绝对不是文字”等等。目前对骨刻文的认识虽还未取得较为一致的看法,但继续深入研究和释读骨刻文非常重要。

二、骨刻文的释读方法

  从目前所掌握的一千多块刻字骨头和属于骨刻文时期的几件刻字玉石器和刻字陶片来看,骨刻文约有3000多个字符。其字体造型大体可分为写实物象型、主干分枝型和中心圆型或近似圆型三大类,这为我们释读骨刻文提供了较科学的依据。

  “汉字自古至今因袭发展,几千年来一直延续使用。但是,由于古今异世,汉字无论是字形、字音或字义,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同字而不同时代的形体,有时差别很大。有的字因时代变迁已失去使用意义,成了死文字;今天虽又重新发现,但音义俱失,难以辨认。因此,有很多古字必须经过科学的考释才能认识。”所以对骨刻文的释读很重要。因为只有把它准确地释读出来,我们才能得知古人所要传递的信息。

  根据骨刻文的字体造型,结合前人的释读经验,我们认为,释读骨刻文可采用考古类比直读图像解形法、历史考据法、指事组合破译法、与甲骨文金文比较顺读法、与彝文比较释读法五种方法。

(一)考古类比直读图像解形法

  许多骨刻文的字体造型属于写实型,所以对图像直接释读就可以知道它的意思。临淄皇城龙山文化遗址出土刻字石镞,上面阴线刻的两个图画是象形字,分上下排列:上是“(豕)”字,下是“犬”字,“犬”字的造型很生动:嘴巴长长,身躯浑圆,根根鬃毛清晰可辨,腿作行走状,其尾巴最有特点——短而适度下垂,是一头家庭喂养猪的形象,与河姆渡文化阴线刻陶猪和大汶口文化捏塑陶猪的造型十分接近。商代甲骨文“(豕)”字和周代金文“(家)”字的偏旁“豕”字很容易看出是从石镞刻文发展来的,并开始向符号简化,趋向规范统一。《说文解字》解释:“竭其尾,故谓之豕。……“犬”字的造型也很生动,长有利齿的大嘴张得格外传神,身躯修长而又几曲弧线,看上去透视布局不甚准确的肢腿也显得较有力,向上弯曲的尾巴,把犬修长有力的身躯映衬得特别精神。它虽与大汶口文化陶犬的造型相差较大,但甲骨文的“(犬)”字与它很接近。同样,甲骨文的“犬”字缺少石镞刻文图画的逼真,逐渐变成较为统一的符号象形字。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关于猪和狗的造型艺术被人们津津乐道,而且两个文化的大墓中经常发现作为墓主人财富象征的猪和狗的下颌骨。如诸城呈子33号墓,属龙山文化时期,随葬13件猪下颌骨;泗水尹家城龙山文化晚期大墓,随葬20多块狗的下颌骨。认真分析比较我们发现,临淄皇城龙山文化石镞所刻豕和犬应是一笔远古财富的记录:一方面,这件石镞作为武器,可能是一男子墓中的随葬品。其上刻画的豕和犬二字,应和其他墓随葬的猪或狗下颌骨一样,是墓主人财富的记录和象征。另一方面,可能是当时的物质交换凭证或信物,谁持有这件石镞,谁就有一豕一犬的物质财力。

(二)历史考据法

  骨刻文虽未见于文献,但《史记》等古文献对这时期的历史人物、事件和经济生产等方面的情况记载较多。在没有发现骨刻文之前,这些记载只是作为历史传说。现在分析这些记载,特别是《史记》中一些有关记载,对于考据、释读骨刻文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如寿骨2是一件骨臼,骨臼面上原刻满了字,可惜已残损严重。靠近中间处明显阴刻着两个面对面的人物,像保存较好。右是一老者,长须胸前,发丝稀疏,仅存几根长发飘散在空中,显得相当飘逸;身躯略曲前倾,跽坐于地上,双手微举,支肘于腿上,似在娓娓而谈,神态沉稳又和蔼可亲。左是一体健德厚的中年男子,他头戴平顶大帽,身披宽敞衣物,手持一长柄农具,大步趋前,颇显大度风姿,似欲受老者指点或教诲。两个人物老壮好和,动静相宜,在众多刻划中间,如众星捧月般显赫。从其两字的造型分析,应是“尧”和“舜”的形象字,在我们学过的教科书中都有类似的形象。“(舜)”戴一顶平顶大帽,身着宽大草衣,手持农具;“尧”是老态而精神的样子,最典型的是他几近秃头仅剩数根稀发飘散着。这件骨刻文年代与出土地点都和尧舜有所贴近:第一,从刻划的风格分析,这件骨刻文属龙山文化中晚期遗物,尧和舜也是这个时代的英雄。第二,舜是东夷人,出生于今天诸城,距离今天的寿光不足100公里;舜青少年时期主要活动在这一地区。第三,尧晚年各地访贤,后四岳皆推舜,尧访贤于舜家乡。经多次相会,推心置腹,尧完成了任贤于舜的伟大壮举,也就出现了尧天舜日的英雄时代。尧访贤于东夷和舜相会并举贤,也就成了脍炙人口的故事。用艺术形象记载这一伟大壮举,是顺其自然之事。另外,从骨刻文图画“尧”的形象到甲骨文“(尧)”字的造型也能充分说明这一点。甲骨文“尧”字就是一个简化的老年人符号,头部突出,两个大而有神的眼睛,弓背,双手下垂于膝部,跽坐。很明显,甲骨文“尧”宇是从骨刻文“尧”字发展来的。这幅图画刻划的也可能不是尧和舜,但也应是当时两个重要人物相会的场面。我们可依此类推,当时记载尧和舜相会的图画文字也应相类似。

(三)指事组合释读法

  用几个或更多指事字符组合在一起,表达一个较完整的意思,达到说一句话的目的,这是骨刻文一个重要的造字规律,即“指事组合象征性”。骨刻文的指事组合较多,是当时文字语言交流的主要形式之一,昌骨9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例。它正面下半部有一组很完美的指事组合文字:中间是一惊恐万状的野牛类大动物,身体收缩,前肢抬起,作吼叫状,旁边有一类似鹿的动物正在逃窜,周围有数人作围追状,各有动态。综合分析,把它们作为一组字来释读可能最接近它原初的意思,这是一次狩猎活动的具体记载。这个组合的意思是用一句话还是用一段文字、是用比较简略的语言还是用比较复杂的词语来表述,可能因人而异。这就是指事组合释读法的灵活性。

(四)与甲骨文金文比较顺读法

  骨刻文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甲骨文主要是继承骨刻文的造字规律和物质媒介以及雕刻技法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象形和指事两书对甲骨文影响更大。甲骨文很多字直接继承了骨刻文的特点和风格,这为我们释读骨刻文的一部分字提供了直接依据。两者联系更为密切的是象形字,所以我们可利用甲骨文和金文来推究、释读骨刻文。我们以龙、凤、鹿三字为例说明这种关系。昌骨1“龙”字形象之生动,令人叹绝。它整体作侧视状,有一个硕大的头,眼睛大睁,头顶长有一粗长弯曲独角。身躯修长有几度弯弧,尾巴粗长有力,尾端向上翘起。前肢屈伸,爪分五指,坚强而有张力。而商代甲骨文的“龙”字,则已变得仅剩概括的头、粗壮的身子和细长的尾巴,渐渐趋于符号化了,但仍能看出它是在骨刻文“龙”形象基础上简化而成。昌骨15“凤”字,则是在“鸟”字的基础上拓展装饰而成。其基本特征是身躯修长,头部高冠殊荣,圆目修颈,长尾华丽,肢爪健壮,一副荣华富贵貌。商代甲骨文中的“凤”字,虽也显得华贵多姿,但已概括成仅有高冠和蓬展的羽毛了,明显是在骨刻文基础上简化成了图像符号。昌骨8“鹿”字也很典型,作昂首徐行侧视状。鹿角雄壮华丽,躯干健美修长,动态和谐自然。后边的尾巴高高翘起,与昂起的头对应。商代甲骨文中的“鹿”字就没这么写实,呈正视静态状。其突出的角仍保留得较完美,但多数躯体已变成一条短粗的弧线,下部不再是四肢运动,而仅剩两条直立的腿。一切都在简化,美丽而又富有动态的鹿,就演变成了一个形象图案符号。

(五)与彝文比较释读法

  前些年有些学者对彝文和甲骨文作过比较,找到了一些字形相同和类同的字,所以提出彝文与甲骨文同源异流说。近几年有的学者更注重彝文与远古文字的比较释读。骨刻文的大量发现,已初步证明彝文与骨刻文的关系非常密切,是我们今后释读骨刻文时应注意的问题。两者的密切关系表现为:一是骨刻文虽然在关中地区、郑州地区也有发现,但属古东夷地区的山东和内蒙赤峰等地发现较多,而彝文也称“夷文”。可以推测,彝文和古东夷人有着密切关系。这一点和史书记载龙山文化时期以及稍后一段时期,东夷人大量迁徙西南地区的情况可互为说明。二是骨刻文的字体造型多类似绘画,笔划或繁杂或简单,多用曲笔、弧笔和圆笔,也有直笔和折笔。发展到晚期,直笔和折笔逐渐多了起来。根据孔祥卿教授的研究,“彝文的笔划少直笔,多曲笔和折笔,笔划类型复杂,保持了早期文字‘随体诘诎’的特点”,骨刻文和彝文用笔相似之处显而易见。第三,仔细分析、比较骨刻文和彝文可以发现,有些字相同。特别是主干分枝型骨刻文,它类似于树枝形,如昌骨4和彝文“杉树”很雷同,在彝文起源中就有树枝起源一说,说明骨刻文与彝文的关系很密切。

三、结论

  骨刻文的释读是一项科学、细致的工作,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在骨刻文释读方法的运用上,常常是以某一种方法为主,然后配合其他一种或几种方法共同释读一个字或一个词组,而很少单独运用。另外还应该注意,释读一块骨头上的文字,不应该看到哪个字像什么就单独释读这个字,应该全面考虑和尽可能把一组文字进行总体释读和说明。

  总之,骨刻文的发现,把长期以来关于东夷西夏高度发展文明的研究和争论引向了深入,也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和产生时间的争论作了实实在在的诠释。骨刻文的发现证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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