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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昌乐骨刻文研究项目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3-04-19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关于骨刻文的发现和研究,刘凤君教授撰写了一系列回顾文章,这是其中的第三篇。】

  龙朋

  2005年春天和2007年7月份,刘凤君教授在济南和昌乐鉴定文物爱好者所藏有刻划的骨头,当时他发现并认定:骨头上面刻划的“是中国早期的文字”,当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高永瑞和肖颖在2007年7月30日《潍坊日报·昌乐新闻》发表《昌乐收藏者所藏甲骨文通过鉴定》,高祥森在2008年7月13日《齐鲁晚报》发表《神秘东夷甲骨文惊现潍坊》,卞文超在2008年9月5日《大众日报》发表《刘凤君:解码昌乐骨刻文》等较早的有关骨刻文报道文章,都比较详细介绍了刘凤君发现与认定骨刻文的过程。

  这种刻字的骨头,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经常在文物考古工作者的手铲下出土,又被许多文物爱好者收藏,但都没有引起充分重视。直到2005年春天才被刘凤君通过鉴定研究、发现并认定为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前后经过半个多世纪。所以,学术界和新闻媒体公认刘凤君发现了这种早期文字。2008年9月5日《大众日报》 在《刘凤君:解码昌乐骨刻文》一文中说:“这场专家研讨会的发起者刘凤君,是这批刻字骨头的发现者和鉴定者。他认为,骨片上的文字是比安阳甲骨文更早的一种原始文字。研讨会上,经过长时间的仔细观察和深入讨论,这个鉴定意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认可。这意味着,有关中国文字起源的历史可能从此改写。”2008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发表记者赵秋丽长文《昌乐骨刻文被破译出哪些信息》,文中说:“作为昌乐骨刻文的发现者和鉴定者,刘凤君正全力进行着对这批文物的解码和破译工作。”“ 这意味着中国古文字的出现时间将大大向前推进,甚至已知的中国文字发展史也有可能发生改变。” 之后也有多家权威媒体予以报道。

  2007年下半年,刘凤君的认定结论得到昌乐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刘兴国的重视和关注,他向昌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作了汇报。昌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表示一定支持刘凤君的进一步研究工作,宣传昌乐地方文化。在2008年7月上旬刘凤君和昌乐县政协文史委签订了“昌乐甲骨文(骨刻文)研究项目协议书”。当时签订“协议书”时,正值“周老虎”事件闹得纷纷扬扬,有人当时就质疑刘凤君的认定研究是否“周老虎”事件重演。所以,大家都非常谨慎。“协议书”中商定一切学术业务均由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负责,昌乐县政协只提供经费和研究实物及会务条件

  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在2008年7月30日,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宇信教授、淄博市文物局副局长张光明教授,以及朱月萍等聚集昌乐,进行了一次座谈会。会上刘凤君的认定结论得到专家的一致认可。刘凤君和其他专家认为这批文字和甲骨文不同,一部分主要采自昌乐县袁家庄遗址(一部分主要采自寿光市纪台遗址)。所以,当时称为“昌乐骨刻文”。

  根据“协议书”的规定,2008年12月2日刘凤君与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取得联系,请他们测试四件昌乐骨刻文标本,经树轮校正后年代分别为160BC(3.6%)130BC、400BC(95%)180BC、20BC(95%)130AD、190AD(2.0%)210AD,距今年代约1800—2400年。这四件标本由于出土时间较长,人为摸动太多,已不属科学测试标本,其测试年代刘凤君没有采用。

  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刘凤君负责组织整个整理研究出版《昌乐甲骨文》,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刘凤君经过一年多努力,在2008年12月出版了他编著的《昌乐骨刻文》一书。书中详细介绍了出版本书的过程,鸣谢了昌乐县各位领导和国内有关专家教授。

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3-04/19/c_1154568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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