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公开选拔总会计师再次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
今年3月,教育部发出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武汉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4月13日和14日,30名候选人参加面试。目前,最终结果需要继续等待。
今年是教育部第二次公开选拔高校总会计师,第一次是在2011年12月。
丁辉现任东南大学总会计师,他就是在教育部首次公开选拔高校总会计师时与其他5位参选人员一起脱颖而出的。
公开选拔总会计师还在试点
丁辉告诉记者,这项工作在启动之前实际上已经酝酿多年,包括相关制度的设立、方案的讨论等。2011年4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并明确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所以,在教育部正式发出公开选拔高校总会计师公告时,很多高校的财务工作者都有所准备。”丁辉经组织推荐提交了申请材料。
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其实顺应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以及高校更好地融入社会这样的大背景。“高校职能转变,资产交易活动频繁,资金投入较多,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情况完全变了。”丁辉介绍,学校经济活动量大且复杂,需要专业的职业化的管理人才。
其实这几年,高校投入逐步增加,与之伴随的是财务风险增加,社会对这些资金的使用给予高度关注。
不过,前后两次共有16所高校公开选拔总会计师,教育部直属高校共有75家,非教育部直属高校更是数量庞大。
对于未来是否扩大试点,记者致电教育部相关处室,对方没有明确回应。
不过,受访高校的管理层均表示希望设立总会计师,他们认为总会计师负责财经工作更加专业。目前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在学校的经济决策中,无论是副校长还是校长管财务,其发表的建议都可能不具专业性、权威性。因此,高校设立总会计师是未来的方向。
强调资源资产统一配置
在高校担任总会计师有特殊性,因为高校有其管理特色。
记者此前在采访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有关负责人时,他们均表示高校总会计师应该既懂会计专业又懂高校经济活动规律。
丁辉来到东南大学任职总会计师后,即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建设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理顺了管理关系。
“不单单是财务管理,而是要把包括相关业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等都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强调资源资产配置,这些工作未来还要进一步往前推进和完善。”丁辉说。
其实,这正是高校设立总会计师的目的所在。
教育部财务司一位负责人就此话题曾作如下阐述:总会计师与主管财务副校长在行使财务管理的分工上具有共同点,但两者在职能所处的地位上、执行职能的权威性上和在职能涉及的范围上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总会计师要对学校的所有资产安全、保值或增值全面负责,要对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提出权威性的决策建议。而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可以按不全面的分工只承担所分工的部分责任。
实际上,这反映了高校的一个现状,即副校长可能只负责事业性经费,而不负责基建财务;或者可能只管学校收益部分,而不管投资;或只管钱,不管物。
期待“委派”高校总会计师
“教育部两次公开选拔其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实际上还是属于‘选调’而非‘委派’。”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教育部曾在第一次公开选拔总会计师结束后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体现委派原则”,认为“总会计师的任职在参考个人报名志愿的情况下,体现委派导向,实行交流任职。东南大学等6所试点高校的总会计师均为校外产生,其中5位总会计师人选来自中管高校,1位来自财经行业院校,充分体现了选聘委派原则”。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路军伟对高校总会计师的公开选拔方式表示赞成。原因是,我国高校通常是政府隶属的公共部门,是政府提供高等教育这种准公共产品的机构,其收入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学费收入、捐款等。“只有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得到公众的肯定,受到公众的监督,总会计师才能站在公众的立场,至少是考虑公众的利益,而不是只站在某一方的利益,让公众利益受损。”但是,从实施“监督”职能这个角度来讲,总会计师受“委派”可能会更好。路军伟的理由是,总会计师应站在政府部门和公众的立场监督高校的财务运行,使之符合相关规定,只有拿着“尚方宝剑”才敢说“不”。
另外,从首次选拔结果来看,路军伟认为这种选拔似乎有近亲繁殖的嫌疑,不利于提升高校财务管理的水平以及创新能力,还需要吸纳社会上的更多有识之士、德才兼备者,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企业CFO、高校相关专业的学术权威等尝试性地去做总会计师这个工作,这样才能让高校财务管理更多吸收其他行业经验,不断创新。
不过,按照业内人士的话说,高校的总会计师并非任何一个财务会计人员都可以做,在高校做总会计师和在企业做财务会计有很大的差别。他们将高校的总会计师界定为:既是懂高等教育的CFO,又是懂财务会计管理专业的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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