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最高法院4月26日举行座谈会,邀请20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界代表,就“提升司法公信力”发表看法。多名与会专家在发言中提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要依靠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5月6日,最高法院通过人民法院网发布了座谈会的发言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司法公信力确立的最终标志应该是司法权威的树立。司法权威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即司法的政治地位、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不独立就没有权威。首先应把司法权从行政权当中离除。在法院内部,还应确立审级独立、法官独立和法官对审判结果的独立负责。法官的思维独立是司法的本质,法官之间不应该存在领导、被领导关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也指出,法院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就是把司法搞好。在法律之外,再对法院和法官以“大局”为名提出各种要求都是不科学的。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切实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在外部,实现的是法院上下级的垂直管理,保障法院相对各级政府具有独立性。在内部, 要废除上下级法院间的个案请示制度,建立健全主审法官责任制,逐步取消各种审批,让主审法官负起责任来,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庭长只负责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院莫纪宏认为,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存在正相关关系,也和司法队伍自身的廉洁状况,以及司法透明度密切关联。司法没有权威,自然无法服众;司法不透明必然会掩盖司法瑕疵的真相,容易引发公众对司法不公的猜想,不利于建立科学的司法公正纠正机制。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也提到,当前中国司法部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仍局限于传统新闻传播方式,对网络时代的新形势、新特征把握不清,结果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应建立常态化网络互动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并正确处理独立司法和新闻自由的关系。必须积极推动我国的新闻和网络信息传播立法工作,让新闻媒体能够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网络舆论的表达自由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了当日会议。
5月3日,最高法院首次采用全媒体方式现场直播了新闻发布会。
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介绍,法院的裁判文书在近期有可能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若能如此,将对增强司法公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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