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宁7月10日电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整体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近日,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检察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在金乡县检察院举行“检校共建”启动仪式。
金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孙长雨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长军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订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孙长雨代表该院向周长军等六人颁发了专家咨询委员聘书。
周长军与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孔凡学副检察长共同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进行揭牌。
有关专家介绍,检校合作形式有利于实现检察机关与高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使检察实务与检察理论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理论成果和理论指导,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同时给法学院老师和学生提供了实践的机会,提高理论联系实践能力。
据了解,金乡县检察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经过多次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决定开展全方面广泛合作并正式签订“检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金乡检察院将定期聘请山东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来院授课,或派干警到法学院培训;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发挥人才优势,帮助该院切实搞好干警教育培训和理论调研工作,并选派优秀教师到该院进行挂职副检察长的锻炼。同时,该院作为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法学院学生实习,为他们提供最有利的实习条件。(张海涛 李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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