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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人民法院与山东大学开展院校共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30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近日,县法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就建立“山东大学法学教学调研实践基地”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协商,并签署合作协议。通过法院与高校开展协作,促进审判机关与专业法律院校良性互动,搭建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部门有机结合的交流平台。

  合作内容包括:一是通过大学选派教授来法院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院选派法官到大学进修学习等形式,依托大学良好的师资力量,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法官进行讲授,帮助法官加深理解,提升法律水平;二是大学依托自己的学科优势和良好的科研能力,法院依托掌握的审判实践中的第一手素材和原始数据,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典型疑难案件研判、合作撰写论文等形式,双方进行学术交流,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三是法院为大学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学习实践的机会,法院依托大学提供的人力资源,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人员力量不足带来的“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四是法院通过选派优秀法官到大学为学生讲授法律实务、开观摩庭等形式,帮助学生提高法学实践能力,促进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的融合,同时,法院也依托这种形式,推进司法公开,促进社会知晓法院,了解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形象。

  通过多方面的合作,将有力提升法院文化理论品位,提升法官法学理论素养,最终实现院校“共同促进、和谐双赢、优势互补”的工作目标。

www.dezhou.gov.cn/n1403/n6329/n6928/n7086/n8145611/c962526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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