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吴淑娟 济南报道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已经成为引领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5日,山东大学山东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魏建发布《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认为,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建成,沿海开发速度加快,产业向四占四区集聚。应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组建城镇组群,探索飞地园区模式,海陆联动,加快循环经济与生态经济发展。
“在低碳转型背景下,黄河三角洲地区应将工业化战略与低碳转型战略有机结合,实施节能为主、发展新能源为辅的低碳转型战略。”魏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黄河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基本上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的,工业的煤炭消费量占全社会煤炭消费量的比重为83.89%,电力消费量占77.35%。2012年东营市万元GDP能耗为0.73吨标煤/万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滨州市万元GDP能耗为1.00吨标煤/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2吨标煤/万元)。黄三角地区应坚持技改与节能并举,对高耗能行业进行能源审计,同时合理发展新能源。
通过城镇化提升工业化水平于黄三角而言意义重大。
魏建告诉导报记者,当前黄三角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分布相对分散,缺乏大容量、高效率的交通联系,受矿产资源分布影响,尚未形成显著的空间聚合态势。黄三角地区总体城镇组群化仍处于初级阶段,区域经济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应建设跨区域、区域性和县域内部三级城镇组群,建设东营- 滨州、庆云-乐陵、惠民-阳信-无棣城镇组群,邹平融入淄博。鼓励内陆县市在沿海地区建立飞地园区,解决土地紧张问题,又促进沿海产业发展。
魏建表示,黄三角占山东1/10的经济总量,但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占比却较高。
不过,黄三角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多属于高耗能企业,许多园区或企业都有自备电厂,发展循环经济倒逼机制未形成,市场动力机制和循环经济的投融资机制都不健全。因此,魏建建议,应制定区域内盐化工循环经济规划,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政策,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循环经济监督机制。
对于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魏建表示,黄三角地区应从稳定环境政策标准入手,制定中长期环境管制规划,制定5-10年内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避免地区间污染转移。同时探索排污费转税改革,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生活垃圾、汽车尾气等纳入税收体系,通过税收优惠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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