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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欣再获“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5-21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5月16日上午,第五届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郏县检察院干警马俊欣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的“全国自强模范”受到表彰。

  马俊欣,被媒体誉为中国当代的“保尔”。1983年他以郏县文科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临近大学毕业时,在一次体育训练中不慎从双杠上摔落,造成颈椎骨折,经过医治和康复锻炼,仅能靠感觉迟钝的右侧身体带动完全无知觉的左侧身体行动。1987年大学毕业时,马俊欣被分配到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该院正科级检察员。

  从检28年来,马俊欣同志面对命运顽强不屈,面对工作勤恳敬业,面对组织满怀赤诚,面对群众满腔热忱,面对名利淡泊宁静,面对生活乐观向上。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赢得了各级组织的肯定和关爱。马俊欣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官”、“2012年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首届(2012)平安河南十大人物”、“2012感动中原十大人物”等十余项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省委政法委、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曾分别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马俊欣同志的先进事迹。

  第五届全国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开展,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残疾人联合会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自强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共评选出“全国自强模范”166名。

http://www.chinapeace.org.cn/2014-05/21/content_11117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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