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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税率 降低企业税负

发布时间:2014-06-12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指出,规范税制、公平税负,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 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税率能够简并,就是好事,因为世界大部分国家增值税都是单一税率,对于上述决定,对企业也可能具有减税的作用。

   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认为,通过对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首先是简并税率,4%的是对旧货交易,之前还有过减半征收,也就是2%。现在通过简并税率,降低企业负担。也能达到促进消费的作用。

http://news.sina.com.cn/c/2014-06-11/204530341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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