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年轻教职工都不禁产生担心:现在孩子还在济南上小学,如果将来搬到青岛去,如何解决相关问题?其实,学校方面也一直在征集意见和考虑解决职工的各种现实困难。
7月30日,以校长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关于安排好青岛校区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若干意见》正式出炉。记者见到了这份文件上,上面提到2016年迁入青岛校区的教职工,将根据青岛市政策享受优惠购房价格。学校还在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配套中小学同步启用
这份文件对首批迁入青岛校区教职工所关心的岗位津贴、交通生活补贴等待遇方面作出安排。
比如,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以上两项补贴自青岛校区启用之日起,随工资发放3年。此外,青岛市区至校区轻轨开通前,学校安排青岛火车站与校区间交通车。
对于子女的入学问题,文件中提到:配套幼儿园、九年一贯制中小学将与青岛校区同时启用。幼儿园设施按山东省十佳幼儿园规范建设,由学校幼教服务中心管理运营;九年一贯制中小学由学校一附中负责管理运营,为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同时,积极筹建高中部教育。
对配偶的工作解决,学校也是下了很大的本钱。文件规定,配偶是山东大学事业编制的,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优先在青岛校区业务相近岗位安排工作;配偶非山东大学事业编制的,依据青岛校区人员招聘计划,双向选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学校积极寻求青岛市政府支持,帮助职工配偶调入青岛市其它单位工作。
购房按引进人才优待
购房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难题。根据意见,2016年迁入青岛校区全职工作的教职工,全额享受青岛市引进人才住房购置优惠政策。在青岛校区承担部分工作,符合青岛市人才公寓购置政策的,部分享受青岛市引进人才住房购置优惠政策。
同时,学校提供优惠租金教师公寓。未在青岛校区购房的教职工,以及外籍专家、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在青岛校区工作期间,学校为其提供租金优惠的教师公寓。教师公寓按照合同管理、有偿使用、有序流转的原则管理。
户口问题方面,学校提供多种户口选择方案。教职工可保留原户籍,或自愿办理“青岛即墨市户口”,或落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集体户(即墨市户口)”。学校积极争取青岛市支持,为青岛校区职工办理青岛市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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