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19日,由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主办的“意图与行动”第一届全国行动哲学研讨会在济南举行。近年来行动哲学兴起,这一新兴研究领域融入了分析哲学、神经科学、心理学、人类学等研究方法,为回答道德哲学的经典问题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
行动理由一直是行动哲学核心论题之一。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陈晓旭介绍,行动理论存在着理论与实践两种不同视角的争论,实践视角关注行动者如何做决定,而在理论视角下行动被理解为受因果关系支配的事件。中央编译局副研究员李义天认为,行动哲学旨在揭示行为的“有意性”或“意向性”状态。在研究方法上,行动哲学应不限于哲学的抽象、反思、思辨等方法,还可借用人类学、社会学、认知科学、脑科学的实证方法和实验方法。
陈晓旭认为,休谟的动机理论被广为接受,即认为行动是由行动者的信念和欲望引起的。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徐向东则认为,休谟主义对行动理由的界定往往被认为对道德原则的绝对地位造成威胁,而康德主义则被认为维护了实践理性和道德要求。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常燊提出将博弈论运用于行动哲学研究的方法。“通过博弈论对行动中的因素进行梳理,有助于多视角地理解行动和拓展对实践理性本身的理解。”(张清俐)
http://www.cssn.cn/zhx/zx_ggqs/201410/t20141030_13820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