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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利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

发布时间:2014-12-03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毕业于山东大学的王磊,于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在是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今年10月被滨州市政府聘为法律顾问。

  聘请法律顾问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

  记者:您被市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对此您是怎么认识的?

  王磊: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市政府落实依法治国国策、促进政府民主、科学、合法决策的具体举措。首先,聘请法律顾问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工作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不可能对各个领域都精通,而律师对社会事务接触面较广,而且实务处理经验较丰富,律师为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政府的依法行政。

  其次,有助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照社会实际情况,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需要制定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规则制定中,需要广泛听取民意,也要进行必要的法律论证,而律师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实践及专业的法律背景,律师的参与,显然有助于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再次,有助于解决政府具体的重大项目法律问题。律师积极参与相关政府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助于项目、投资的顺利实施及风险管控。

  最后,律师的职业特点及社会定位使律师参与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法治政府必须完善行政立法,强化问责制度

  记者:您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何建议?

  王磊:建立法治政府必须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

  建立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行政立法。把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摈弃部门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借立法扩张职权的现象。要规定将“听取意见”作为必需的程序,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强化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涉及几个部门的执法问题,应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积极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测评体系。测评以政府行为为对象,内容要涵盖整个政府活动的合法性。宏观上要包括政治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要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价值导向,在微观上要体现政府工作人员具体工作的测量。  

  强化问责制度。因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滥用权力造成损失即应对相应级别的政府官员问责。通过改革和完善人大的质询、审议、罢免、撤职、免职制度建立和规范政治责任问责的形式和程序。

  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

  记者:作为首届市政府聘任的法律顾问,您将如何自我要求?

  王磊:我将尽力运用自己在法律方面的专长和十几年的律师从业经验,根据政府的要求,与其他法律顾问一起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尽力做好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参谋和助手。

http://economy.gmw.cn/newspaper/2014-12/02/content_1024435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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