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1月27日讯(记者 张晓黎)近日,山东省出台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相关意见,意见包括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几大部分,其中放宽外来人口在县域、市域(不含济南、青岛)的落户条件,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在济南、青岛的限制等方面备受瞩目。那么新的户籍政策的能给本省的发展和常住流动人口带来哪些红利?记者采访了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全成。
放宽落户限制可使外来人口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
新户改在县域和市域的落户政策上有所放宽。在县区(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一方面便于国家管理流动人口,另一方面外来人口可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的社会权益和公共服务,”宋全成表示,目前流动人口的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长期分离已经成为常态,除了卫计委有专门针对女性尤其是育龄妇女的人口流动情况统计,针对其他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把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常住人口以后,可以对流动人口的规模、结构、地区、流向等信息进行动态的把握,方便流动人口的管理;相应地,流动人口的医疗、就业、社保、住房、子女的受教育也会被纳入当地政府的计划之列,共享城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济、青两地放开毕业生落户有利于人才储备
意见还提到,合理确定济南、青岛落户条件。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宋全成认为:“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早就应该放开了。济南、青岛作为山东省的两个副省级城市,应该成为省内人才储备的高地,提升两地对于促进其他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
就济南而言,如果除去中央驻鲁单位、驻济高校和省直机关的人员,宋全成说,本地人口的老龄化非常严重,并且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较低;同时经济总量和人均和支配收入也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来说,人口的文化程度与经济总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成正比,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将对解决济南市人口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有积极意义。”
要有差别地接受外来人口落户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市场遇到重大挑战,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买房落户”政策,此次山东新户改取消了“买房落户”刚性要求,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宋全成表示,稳定的住所仅是落户的一个因素,是否符合落户条件需要综合考量,学历、技术、职业、收入都是构成落户条件的因素。
意见指出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宋全成认为,新户改放宽而不是放开了异地落户的条件,完全放开异地落户既不可取也不现实。“发展中国家发展到某个阶段,大量的简单劳动力涌入城市,造成的后果就是城市中出现大量贫民窟,难以管理。所以应该有差别地引人外来人口,不能‘来者不拒’。”
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支配财政收入决定人口容量,宋全成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城市的人口容量确定对外来人口的接受限度,同时他表示:“政策实施后会有一定的滞后效应,应该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跟踪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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