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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完善培养培训机制提升辅导员专业素质

发布时间:2015-04-08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山东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不断完善辅导员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高辅导员培养培训质量,大力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

  深入贯彻实施《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不断完善辅导员职业培训工作。在之前施行的《山东大学辅导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辅导员职业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着眼于辅导员知识结构优化和工作能力提升,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方式,实现培训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的优质资源,将校级培训与全国、全省培训有机融合,如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作报告、赴国内高校学习交流、观摩职业能力大赛等。在学习方式上,结合辅导员工作特点,坚持教学与自学相结合、必修与选修相结合。职业培训分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在培训内容、学习方式、学时等方面设立不同的目标要求。辅导员参加完培训,将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并以此作为其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辅导员考评、优秀辅导员评选和辅导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自2012年起,每年对全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进行等级认定。截至2015年3月,共有31名辅导员获得高级培训证书,208名辅导员获得中级培训证书,85名辅导员获得初级培训证书。

  紧密结合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辅导员专题培训工作。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各种思潮激荡,今年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主题设定为“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素养”,重点解决辅导员如何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如何更好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问题。高级研修班分为集中研修、实践学习、论文撰写三个阶段,基地对学员的学习过程和表现全程记录和留档,并将研修档案存入学员所在单位人事档案。

  不断完善辅导员培养工作,大力提升辅导员专业素养。按照《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制定《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管理规定》,细化了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报考、录取、培养、管理等环节,对辅导员博士生转岗、理论导师和实践指导师双导师制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选拔接收了3名辅导员访问学者到基地访学。除了为访问学者提供规定的学习生活工作条件外,还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组织他们参加相关辅导员论坛和培训,指导他们开展科学研究等。在2014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2名访问学者获得一等奖。(山东大学)

http://www.sdedu.gov.cn/sdjy/jycz/bkgx/64213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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