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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旅游小心被“记”一两年

发布时间:2015-04-13 00:00:00 发布来源: 作者:

  本报济南4月6日讯(记者 乔显佳) 记者6日获悉,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机制,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旅游者在旅行中过度“任性”,将受到制度处罚。

  据办法,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

  山东大学旅游系教授王晨光认为,以前旅游部门以管旅行社、酒店、景区等行业为主,如今开始约束游客不文明行为,是自身职能的一大突破。

http://sjb.qlwb.com.cn/qlwb/content/20150407/ArticelA03004F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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