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对论文抄袭和代写的现象非常反感,“我们要求学生引用著作必须注明出处,查重率一般在15%以下。”
山东省法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法水认为,目前国家对于论文代写行业的监管还存在法律空白。目前只有教育部2013年出台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按照规定,购买、代写论文者都要受到处罚。
据介绍,根据规定,高校仅有权通过开除学籍、注销学位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而对于网络上成规模的论文写手,则缺乏有效的监管。“从法理上讲,替他人代写论文与替考本质上并无二致,都会加剧学术不端行为。”张法水建议,国家应当填补相关法律空白,打击网络代写论文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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