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彩石山庄购房者魏女士领取到了79万余元的支票。 记者谢永亮 摄
□本报记者 陈彦杰
“一度以为这些钱打了‘水漂’,没想到8年后还领回了79万多元的执行款。不光拿回本金,还有房屋升值的钱。”市民张先生感慨。18日,历城区法院开始向彩石山庄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发放执行款。首日,有49户申请执行的购房者前来,领到了共8000多万元的执行款。
专项调解8个工作日113户购房者达成协议
6月8日开始,彩石山庄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按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的通知顺序和有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调解。人民调解员李红告诉记者,截至17日,有353户购房者申请调解,其中113户购房者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本次调解既要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又要解决按揭借款合同纠纷,而每名购房者的情况又不尽相同,纠纷标的额较大,数额计算繁琐,所以每天安排申请调解的购房者人数有限,历城区调解委员会下周将安排70名购房者进行调解。”济南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刘延杰说。
刘延杰提醒购房者,由于调解时三联集团和按揭银行要根据每名购房者的实际情况计算其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以及应向按揭银行支付的借款本息数额,所以参加调解的购房者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依照确定的调解标准和银行的相关规定,预先核算好自己应得的退款赔偿数额及应付给银行的相关数额,遵照历城区调解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参加调解,不要提前或延后,以免影响调解的顺利完成。此外,专项调解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如果购房者未在7月底前申请人民调解,之后再选择退款赔偿方案的,只能按照人民调解法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欠款发放49户购房者领取8000多万元
据悉,购房者与三联集团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会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经司法确认后,购房者可依据司法确认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法院将按照司法确认的先后顺序,自人民调解协议达成后15日内向购房者发放执行款。
历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克成介绍,截至6月17日,已有51名购房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48名购房者18日到法院开始领取执行款。记者在执行款发放现场了解到,在发放当天,又有1名购房者申请执行后到现场领取执行款。
为尽快让购房者拿到执行款,法院执行局把工作前移,提前核对每户申请者的数额,准备好发还手续,和法院财务室对接,并提前开好了支票,申请执行者只需要到现场签字就可以拿走支票。
“这事拖这么多年了,最后拿到执行款我们发自内心地高兴。”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在现场,记者看到,有两名女士拿到支票后还高兴得拍照留纪念。
不止本金房屋评估最多升值近一倍
18日上午,在现场领取执行款的张先生介绍,他是2007买了尚华居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后来出现问题后,家人一度认为这些钱都打了“水漂”,不成想8年后还领回了79万多元的执行款,不光是拿回了本金,还有房屋升值的钱。一位购房者的代理律师介绍,购房者拿回的钱不是简单的购房款和利息,还包括房产增值。
据了解,今年3月29日,历城区调解委员会在历城区第五中学公开摇号选出了两家评估机构——山东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济南正源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尚华居、绿松苑项目进行评估。由于每户评估的情况不一样,房屋的升值情况也不一样,评估公司根据购房者的购房面积,地理位置及楼层分布出具评估意见。“有些购房者拿到的执行款比当年交时增加了近一倍,有些房子评估价格每平方米近10000元。”刘克成说。
专家观点
程序创新,最大限度保障了购房者利益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表示,三联集团彩石山庄案件的处理,从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层面讲,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彩石山庄尚华居和绿松苑项目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同时也涉及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是两个纠纷比较复杂的结合。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处理,可能需要分开解决。但是通过人民调解协议方案的设置,再通过后期的司法确认和同步的拍卖执行程序,整个过程完全地符合《物权法》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张海燕介绍,2012年民事诉讼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彩石山庄案件的处理,在全国范围内都是运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典范。同时,还进行了程序上的创新,把拍卖程序,执行程序前移,和人民调解程序同步进行,尽可能为购房者节省时间和金钱。购房者如果走普通司法程序可能需要一审、二审,甚至再审,并且还需要交纳诉讼费。“我认为目前这个方案是最佳的,对购房者来说也是最节省成本的。”张海燕说。 (记者陈彦杰)
http://jnsb.e23.cn/shtml/jnsb/20150619/14516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