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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健全“四个体系”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2 09:48:29 发布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

    山东大学以服务好博士后成长成才为核心,着力健全“四个体系”,不断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建设,提升博士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博士后制度成为吸引、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重要渠道。

  健全管服体系,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保障。修订博士后工作实施办法,把博士后工作纳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思路之中,建立博士后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的体制,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使用人才中的优势,实现选才、育才、用才一体化。强化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建设,构建校院两级管理的博士后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协调机制,搭建博士后进出站服务平台,实现进出站“在线预审、一次办结”。通过扩建博士后公寓、协调子女入学、提高经济补助等多种方式,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尽可能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健全发展体系,畅通博士后创新创业渠道。依托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等科研平台,鼓励博士后积极参与合作导师课题,独立申报研究项目。不断加强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通过组织培训会、授课交流、校内预评审等多种形式,做好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连续五年全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进入全国高校前5位,累计获得国家和山东省博士后基金资助超过1500万元。建立博士后创业基金,与海信集团、浪潮集团等120余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博士后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健全合作体系,提高博士后对外交流水平。出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办法,将博士后工作与国际全面接轨,扩大博士后工作的国际交流途径和合作渠道,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每年拿出200万元建立博士后国际交流基金,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大力支持博士后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联合培养。积极争取和有效利用中韩、中非、香江学者等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取得优异成果。2015年“中德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 国家共资助19人,我校有2人获得资助,成为全国获得资助人数最多的高校。

  健全考评体系,确保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并完善博士后研究进出站程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规定、博士后经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把博士后进站出站关,规范博士后日常工作,完善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严格目标管理,完善科学的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培养动态跟踪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博士后的学术贡献率。对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实施分类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表扬,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坚决限期整改。

     http://www.sdedu.gov.cn/sdjy/_jycz/_bkgx/91243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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