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胡丁
近年来,有一种社会抗议活动悄然增多,引起的缘由都是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一类基础设施建设,如垃圾焚烧厂、变电站、磁悬浮、高架桥等等,在筹建过程中均或多或少遭到周边居民的抵制。这类设施被称为邻避设施,来自于英语Not In My Back Yard,原意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
邻避抗议活动的频发导致邻避设施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引发冲突的邻避设施具有的共同点是:这些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对于整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都会带来积极的作用,是必需的公共建设或公共服务;但同时这些设施对其邻近居民又会带来一些利益的损失和危害,产生令人不适的负面影响。这些负面影响的表现不一,比如PX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变电站等会造成环境污染,威胁周边居民的安全健康;而诸如公共墓地、殡仪馆等虽然不会带来环境污染和健康威胁,却会引起周边居民的心理不适。
社会利益的分化与利益冲突是邻避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带来利益的分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目标追求、利益诉求各不相同。邻避设施的修建往往会成为利益博弈的导火索,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认识邻避设施所具有的风险,并由此引发了“邻避效应”。邻避设施所在地的周边居民和地方政府分别将自己对邻避设施的认识外化为表达利益诉求的行动,试图让自己的利益取向影响公共决策。当人们对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不满,认为其自身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时,“邻避冲突”便由此产生。
相较于国外邻避事件发展,邻避现象在中国呈现出了一些独特特征。邻避设施在“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尴尬中无所适从,地方政府在“封闭决策——公众反对——政府压制——冲突升级——停建妥协”的怪圈中疲于奔命。如何有效地应对和化解邻避冲突,考验着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中智慧。
从解决思路上看,化解这一“中国式邻避”困境的基本要求,是要基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实现从“治理邻避”到“邻避治理”的转型。具体要求就表现为:一是对建设现代化邻避治理体系的要求,实现地方政府、邻避设施建设运营方、社会力量各主体合作参与,实现从设施建设到利益表达再到公共决策各环节相互衔接,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权责明晰基础上的行政协调。二是对提升现代化邻避治理能力的要求,在邻避设施建设过程中,既要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意愿,完善多渠道的参与方式;又要对邻避事态进行有效控制,避免邻避现象演化为极端化的群体冲突。
从问题解决的过程控制来看,化解邻避困境的关键在于决策过程的开放性。决策过程的开放性,意味着需要转变城市管理者对邻避设施规划决策的认识。
邻避设施的建设,不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而且是社会公平正义层面的问题,单单以收益最大化与成本损失最小作为选址依据是远远不够的,邻避设施的建设是在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基础上实现多数满意。首先是在邻避设施规划决策中建立公共协商的制度机制,协商的目的首先是保证居民和地方政府、邻避设施运营方之间不同的立场和理由能够充分表达,在此基础上增进对立双方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最后才是寻求共识意见的达成。借鉴国内外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诸如协商民意测验、共识会议、愿景工作坊、专题小组等形式都可以成为公共协商的具体形式。不管哪种形式,最重要的是保证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都能够坐在一起平等地表达自己的理由和态度。其次,政府也需要认识到,自己和公众之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居民的支持是邻避设施顺利建设的基本前提,决策者要树立“政策营销”的理念,不向公众隐瞒关键信息,主动同居民沟通,积极补偿居民损失,转变以往自上而下地向居民告知邻避设施建设决策。
从邻避困境的化解举措来看,对周边相关居民的补偿也应当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单纯的经济补偿不一定能够满足居民多元化的需求,甚至有可能会加剧公众的恐惧,产生“是不是在用钱赎买”的恐慌心理。
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除了经济补偿外,邻避设施外形、颜色、规模等物理特征也是影响公众接受度的重要因素,色彩温和、规模适宜、外观友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设计更能赢得公众接受。此外,在设施规划中,还可以考虑对邻避设施所在空间进行环境改造和生态恢复,通过健康绿色美丽安全的空间景观塑造改变邻避设施周边的空间环境,如通过在设施周边规划绿化带、围墙等空间景观,将邻避设施与周边环境进行空间隔离,实现空间的生态修复。第三种可供选择的规划方案是空间置换,通过决策者与居民设身处地的思考换位,形成对邻避设施的共同认知,以体现邻避设施运营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化解公民的邻避情结,从源头避免邻避冲突的产生。第四种可以考虑的规划方式为空间补偿,即在邻避设施建设规划中,同时在周边规划具有显著正外部效益的邻利设施,为设施周边居民提供所需的高质量公共服务。通过多元化的补偿方案,在邻避设施规划中凸显空间的正义性,变邻避设施为邻利设施,变邻避效应为迎臂效应。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